/*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国投瑞银顺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顺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基金合同
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
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1)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的;
(2)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后,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截至2024年9月20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若截至2024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
元,可能出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情形。
此外,本基金在上个开放期届满后基金资产净值已低于5000万元,若下个开
放期届满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
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
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