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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5月10日起,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B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和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8794,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0841,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8795。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用为每笔500元。
(2)对于其他投资人(包括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25%
100万元≤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赎回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本次因增设B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附件: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八条“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修改为: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第1-4点修改为: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第3点“销售服务费”的第一段修改为: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4)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三条“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第2点修改为: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5)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B类基金份额需要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二、《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同时将《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修改为: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特定投资群体申购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用为每笔500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参照其他投资者适用的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执行。
2)其他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其他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其他投资者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其他投资者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25%
100万元≤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三、根据《汇添富稳益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