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协商一致,自2024年3月18日起,新增恒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1
基金名称
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020850
C:020851
开户、认购
(仅限前端模式)
开通
备注:
1.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2.(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3.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