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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4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泰君安(证券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