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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的规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09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泰君安”(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