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909,场内简称:中海惠丰,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9月12日成立。根据《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对于《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当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3000万元时,《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截至2017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自2017年11月1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基金代码:150154,场内简称:惠丰B)自2017年11月10日起开始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惠丰B的终止上市等事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