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生效。为更好的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D类场外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A类、B类场内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场外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后,将单独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单独公布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D类份额不参与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相互转换。
2、基金份额的面值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11258)
(1)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A类、B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
4、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资金交收按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
5、基金份额的申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内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D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D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6、D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0.01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7、新增D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
8、基金的收益分与配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本基金每一份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收益,并按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9、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增加D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3月8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D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以取得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无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分设A、B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单独公布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分设A、B、D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分别公布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代销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基金代销机构:包括场外代销机构和场内代销机构,场外代销机构包括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场内代销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每百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每百份基金净收益:指A类、B类基金份额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场内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无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D类基金份额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场外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或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所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每万份或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上市交易:指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本基金份额的买入和卖出操作; 上市交易:指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A类、B类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买入和卖出操作。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上市;
无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登记结算系统: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D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场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折算后A类、B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将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分为A、B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单独公布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但投资者进行两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买卖时只使用一个共同的基金代码。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份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分为A、B、D三类基金份额,A类、B类基金份额为场内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为场外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分别公布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类、B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投资者进行两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买卖时只使用一个共同的基金代码。D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B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份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内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D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场外申购和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
场内申购和赎回: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及具体的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15-11:30 和下午1:00-3: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00元(份额折算前为1.00元);
2、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对价均为现金;
5、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A类、B类的申购、赎回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00元(份额折算前为1.00元),D类的申购、赎回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D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对价均为现金;
5、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D类基金份额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无 四、场外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进行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D类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D类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期间的利息损失由投资人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基金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3、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以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3、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资金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日起可以卖出或赎回,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日起可以卖出或赎回。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购、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份额折算前为1.00元)。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及时公告。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五、场内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进行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A类、B类基金份额余额。
3、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资金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T日申购的A类、B类基金份额T日起可以卖出或赎回,T日买入的A类、B类基金份额T日起可以卖出或赎回。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场内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及时公告。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申购、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A类、B类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A类、B类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A类、B类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A类、B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份额折算前为1.00元)。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七、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
发生上述1-6、10、11条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在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七、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场外和/或场内的申购、赎回申请:
7、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发生上述1-7、11、12条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在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无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一份 A类、B类基金份额折算为 100 份D类基金份额。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其中包括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部分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4)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场内处理方式
巨额赎回业务的场内处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4、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无 九、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相互转换。
无 十、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元。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做折算,面值为1.00元。A类、B类基金份额折算方法如下: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每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每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元。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
无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D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注册资本: 14,308,676,139 元
联系人:李玉彬
联系电话:(0755) 2216 8677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19,405,918,198 元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为体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本基金合同第十部分、第十一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条款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议召集权、召集权、计算到会或出具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量、表决权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及其占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代表同等权利。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D类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所持每份A类、B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百票表决权。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基金管理人应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D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管理人应与注册登记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 元(份额折算前为1.00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A类、B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 元(份额折算前为1.00元),D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该类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四、估值程序
1、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或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或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或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本基金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位),或者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本基金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或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位),或者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未付收益将一并结算。若累计未付收益为负,则投资者应补足,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进行追缴。若投资者在销户时存在累计未付收益,则投资者销户后应到所在代理券商网点申请办理累计未付收益的支付,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所在代理券商;
7、投资人卖出部分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份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8、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本基金每一份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未付收益将一并结算。若累计未付收益为负,则投资者应补足,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进行追缴。若投资者在销户时存在累计未付收益,则投资者销户后应到所在代理券商网点申请办理累计未付收益的支付,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所在代理券商;
6、通常情况下,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收益,并按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8、投资人卖出部分A类、B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份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9、当日买入的A类、B类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
本基金每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月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
本基金每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每月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折算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
无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公历日(i=1,2……7)该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不足7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折算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及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开始办理D类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收益/前一日该类基金总份额)×10000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公历日(i=1,2……7)该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不足7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三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A类、B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份额折算前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B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