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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1339.HK)、中国财险(2328.HK)是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有关制度和控制措施已准备,现将基金托管人关联方发行的股票纳入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