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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恒生医疗保健ETF(QDII) 基金代码 159303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冉凌浩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3年4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场内简称:恒生医疗ETF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
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做相应调整。 标的指数:恒生医疗保健指数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进行替代,或者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4%。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一)股票投资策略;(二)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三)债券投资策略;(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五)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六)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此外,本基金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S<50万份 0.8%
50万份≤S<100万份 0.5%
S≥100万份 1,000元/笔
注: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
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结算、登记等各项费用以及为了加快清算向券商支付的费用等);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外币兑换交易相关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注册登记费用、IOPV 计算与发布费用;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以及相关手续费、汇款费、基金的税务代理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
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
等。
一、投资风险
主要包括:1、市场风险;2、港股投资风险;3、政府管制风险;4、监管风险;5、政治风险;6、汇
率风险;7、利率风险;8、衍生品风险;9、资产支持证券风险;10、金融模型风险;11、信用风险。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2、标的指数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
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6、参考IOPV
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7、退市风险;8、申购及赎回风险;9、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10、管理
风险;11、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12、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运作风险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4
年1月29日证监许可【2024】202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