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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3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0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8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