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兴全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
后转型而来。自2017年9月6日起,《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
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为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
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公
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
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
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
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
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
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
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
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
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的相关内容。
2、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3、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的相关内容。
4、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基金业绩表现部分内容。
5、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本期基金临时公告。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20年4月30日(特别事项
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
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5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41
第五部分 基金的名称 ............................................................................................. 42
第六部分 基金的类型 ............................................................................................. 42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4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49
第十二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5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4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56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何佳怡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
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
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
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
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
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020年3月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旗下已管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
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
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共30只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厦门、上海设有分公
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
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
运作保障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FOF投资与金融工程
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
中心,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196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综合处科长,兴业
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福
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及
法定代表人,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监事长。
庄园芳女士,董事、总经理,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
证券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
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
兴业证券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黄奕林先生,董事,196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
心总经理、投行总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固定收益事业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理,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兴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
行董事。
万维德先生(Marc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历
任Forsythe International B.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总经理,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全球人寿美国资
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负责
人。
桑德.马特曼先生(Sander Maatman),董事,1969年生,荷兰国籍,硕士。历任
荷兰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Aegon投资管理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及产
品发展部总监,Aegon银行财务总监,Aegon荷兰风险与资本管理负责人,阿姆韦斯
特不动产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全球人寿美国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
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首席财务官及运营官,兼任法国邮政银
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简·丹尼尔女士(Jane Daniel),董事,1969年生,英国国籍,具备苏格兰特许银
行家协会(FCIBS)会员资格、英国特许银行家协会(ACIB)资质。历任国民西敏寺
银行职员,苏格兰皇家银行公司银行业务与变革管理部高级经理、公司银行与金融市
场部运营风险副主管、财富管理全球企业风险主管、全球交易服务风险主管、全球交
易服务和运营风险全球主管、流动性管理与支付首席风险官、国际银行业务运营风险
全球主管、国际银行业务首席运营办公室全球控制主管(董事总经理),天利投资欧
洲、中东、非洲与亚太地区运营及企业风险主管、全球运营与企业风险主管兼欧洲、
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等职务。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全球
首席风险及合规官,兼任Kames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Kames资本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成员、全球人寿匈牙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会成员。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生,美国国籍,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
学博士和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士银
行的董事总经理。曾被美国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现任长
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兼任中国平安保险独立董事、广东华兴银行独立
董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明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生,法学双学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英格兰及威
尔士高等法院律师资格。曾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
师,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
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DAC财务管理(中
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DAC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概况
夏锦良先生,监事会主席,1961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合规与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
席风险官,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育能女士,监事,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
KPMG助理经理,新加坡Prudential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人寿保险
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同方全球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
理审计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顾问,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内部审
计、风险管理与合规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负责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监察稽核
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投融资业务审批部总监。
李小天女士,职工监事,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方日报》、《南方都
市报》记者,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庄园芳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概况)
杨卫东先生,督察长,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
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
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
人。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管理部投资副总监、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
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1969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泉州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兴业证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
理,兴业证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
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机构业务部总
监、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锦泉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职华安证券(原名为安
徽证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平安保险资产运营中心高级组合经理,平安资产管
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8月加入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兴全
绿色投资股票型基金(LOF)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兼
专户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现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专户投资部
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投资经理。
詹鸿飞先生,副总经理暨首席信息官,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建设银行
福建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电脑部职员、信贷员,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
理助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总经理助
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交易部总监。现任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暨首席信息官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严长胜先生,副总经理,1972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武汉海尔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车间、设计科、销售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战略规划小组、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销售总部总经理,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渠道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渠道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宇女士,理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研究员、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6日起至今)。
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兴全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
肖娟女士,于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3月2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23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云先生,于2011年8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毛水荣先生,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5年12月14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亚辉女士,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7年9月5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庄园芳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承非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治宇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兼兴全
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销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
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
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
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
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
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
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
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
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