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翼A、双翼B的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诺德双翼债券
场内简称
诺德双翼
基金主代码
1657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03,880.0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03-20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形成对利率和债券类产品风险溢价走势的合理预期,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债券品种进行相对价值分析,综合考虑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因素,主动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在获得稳定的息票收益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资本利得收益,同时使债券组合保持对利率波动的适度敏感性,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长期稳健地获得债券投资收益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罗丽娟
郑鹏
联系电话
021-68985058
010-85238667
电子邮箱
lijuan.luo@nuodefund.com
zhengpeng@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9
95577
传真
021-68985121
010-85238680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uode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38,795.72
7,756,707.36
1,092,144.33
本期利润
-275,637.11
4,249,535.07
146,954.9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99
0.0105
0.000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4%
-0.60%
0.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67
0.1738
0.16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85,106.76
81,268,471.73
144,637,473.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8
0.988
0.994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16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00%
0.08%
-1.42%
0.09%
1.42%
-0.01%
过去六个月
0.31%
0.07%
-1.83%
0.07%
2.14%
0.00%
过去一年
-3.04%
0.09%
-4.26%
0.09%
1.22%
0.00%
过去三年
-3.56%
0.43%
-1.75%
0.11%
-1.81%
0.32%
过去五年
11.83%
0.35%
0.02%
0.12%
11.81%
0.2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55%
0.32%
-0.50%
0.11%
21.05%
0.2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成立于2012年2月16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2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8月15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图为基金2013年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往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十五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滔滔
本基金基金经理、诺德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2年2月16日
-
10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2006 年11 月至2008 年10月,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10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并履行必要备案程序后对外公告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保证各类受托投资资金的安全,保证本公司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严防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其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的控制措施包括:
一、实施信息隔离制度: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二、公平分享研究分析报告:所有研究报告均在公司内网平台上发布,但是禁止在其他公开渠道发布,各组合经理同步获取研究分析报告资料;
三、严格控制同日反向交易: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实由于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案;
四、公平执行交易指令:(1)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2)不同投资组合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对于需要分配交易量的交易,应当填写《公平交易审批表》,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实施分配,保证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应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对于由于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分配的交易,应当实施公平性审核,填写《公平交易审批表》,报公司投资总监或分管投资的高管审批后实施。
五、实施事前审核和事后稽核: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事前审查,对公平交易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事后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本公司在2017年各季度末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经T检验分析和贡献率分析,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不存在显著占优或占劣的情况,也未发现其他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报告。该办法覆盖异常交易的类型、界定标准、监控方法与识别程序、对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等内容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其它组合之间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也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国内经济保持平稳增长,GDP比上年增长6.9%。全年CPI比上年上涨1.6%,涨幅较上年回落0.4%。央行的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对抑制金融体系杠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年内央行多次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和MLF利率,资金利率中枢缓慢抬升;2017年全年,债券市场各期限收益率呈现上行走势,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央行政策工具利率不断上行的引导;另外,一行三会监管加强促使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控风险、去杠杆,债券市场供求关系阶段性失衡。
报告期内本基金遭遇了大规模赎回,赎回后本基金基本以短久期的利率债品种为主要的配置方向,使得整个组合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报告期内本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组合久期较短。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8元,累计净值为1.184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2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预计央行的货币政策基调保持不变,金融去杠杆力度不减,严监管尚在进行中。预计央行将继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MLF操作来维持市场资金面的基本稳定。目前债券收益率已进入较高水平,但尚未出现下行的信号,未来走势需要进一步观察。另外,以美联储为代表的海外发达经济体国家央行货币政策的变化值得持续跟踪、重点关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继续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积极开展了风险管理及合规培训。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督促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保障等业务部门合规运作,并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发现潜在违规风险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推动公司各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确保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及运营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
(2)全面开展了监察稽核工作,保证了公司和基金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进行投资运作。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加强了对投资运作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确保了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
(3)报告期内,通过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重点对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投资监控措施、基金销售适用性、反洗钱工作等实际业务运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点进行了梳理、检查,有效地防止了基金和公司投资运作和经营方面的风险。
(4)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定期的监察稽核报告及专项监察报告,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审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贯彻内控优先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对公司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保障等环节的风险点识别及控制,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基金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的有效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确保基金估值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修订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根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资总监、运营总监、清算登记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和法务主管组成,所有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以及保证估值策略和程序的一致性。其中:
基金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制定新的估值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并具体负责和会计事务所及基金托管行就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进行沟通,以支持委员会的相关决定;
运营总监及清算登记部经理主要负责监督估值委员会决议有效执行及实施;
投资总监主要负责分析市场情况,并在结合相关行业研究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品种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判断;
法务主管负责审核委员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估值制度,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上述参与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以及相关机构正在进行探讨论证。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75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诺德双翼债券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都晓燕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694.42
20,381,390.97
结算备付金
15,940.52
618,720.72
存出保证金
1,512.84
119,537.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97,745.00
69,734,033.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97,745.00
69,734,033.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9,832,656.04
应收利息
50,180.21
1,368,946.3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193,082.99
132,055,284.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5.51
49,295,559.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03.47
88,362.00
应付托管费
458.12
25,246.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916.28
50,492.55
应付交易费用
-
8,229.57
应交税费
425,592.78
425,592.78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9,300.07
893,330.16
负债合计
507,976.23
50,786,813.1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75,257.71
66,858,579.67
未分配利润
409,849.05
14,409,892.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5,106.76
81,268,471.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93,082.99
132,055,284.85
注: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58元,基金份额总额2,803,880.0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7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