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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 166802
(LOF)
下属分级基金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LOF)C
的基金简称 (LOF)A
下属分级基金166802 014372
的基金代码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2018-08-20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日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21-08-03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胡羿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6-30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
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沪深300指数严格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
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
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需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的基础上,采
用量化模型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相应调整,力求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偏离度的
前提下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自2022年1月11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故C类基金仅有自增设日后的业绩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L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0,000 1.50% -
1,000,000=
申购费(前收费)
3,000,000=
M>=5,000,000 1000元/笔 -
N<7日 1.50% 100%计入基金财产
7日=
N>=30日 0% -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LOF)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日 1.50% 100%计入基金财产
7日=
N>=30日 0% -
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
费),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
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
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50%
托管费 - 0.20%
销售服务费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
强(LOF)A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0.50%
强(LOF)C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 0.016%
点费
注: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即不足5万元部分按照5万元收取)。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投资风险(1)系统性风险 (2)投资替代风险 (3)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
离风险 (4)标的指数变更风险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的风险
2、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最大的风险。
5、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6、上市交易风险
7、折/溢价交易风险
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
(二)重要提示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17】1618号文批准变更注册而来。
中国证监会对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
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