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浙商惠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2季度报告》,现对报告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2基金产品概况”中“基金合同生效日”更正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29日
2、“3.1主要财务指标”更正为: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30日)
3、“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更正为:
单位:份
项目 浙商惠民纯债A 浙商惠民纯债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79,608,207.38 263,674,151.6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23,770.84 167,589.8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487,606.03 173,538,084.0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
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544,372.19 90,303,657.42
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