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华宸300”,代码167901)基金合同自2013年4月26日起生效,至2016年4月26日止届满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宸300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截至2016年4月26日日终,华宸300资产规模为0.15亿元, 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16年4月27日起,华宸300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华宸300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254号)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 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华宸300
交易代码:167901
基金类型:发起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6年5月6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刊载于2016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关于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cmiraefund.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20-06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