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先行策略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1号)
核准文件:证监基金字[2004]69号文
核准日期: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
重 要 提 示
1、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3、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4、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净值表现及投资组合数据的截
止日均为2020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余内容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原招募说明
书及其历次更新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第一节绪言 ........................................................................................................................................ 1
第二节释义 ........................................................................................................................................ 2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 ............................................................................................................................. 4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 13
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 15
第六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4
第七节基金的转换 ........................................................................................................................... 50
第八节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 54
第九节基金的投资 ........................................................................................................................... 55
第十节基金的业绩 ........................................................................................................................... 64
第十一节基金的财产 ....................................................................................................................... 66
第十二节基金财产的估值 ................................................................................................................ 66
第十三节基金的收益分配 ................................................................................................................ 71
第十四节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2
第十五节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第十六节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第十七节风险揭示 ........................................................................................................................... 79
第十八节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1
第十九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3
第二十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5
第二十一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1
第二十二节其他应披露事项 ...........................................................................................................106
第二十三节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08
第二十四节备查文件 ......................................................................................................................109
第一节 绪 言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更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原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更新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是基金
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指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定》 理规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及转托管等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
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基金成立日 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告基金成立的日期;
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
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
期;
T+n 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
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并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
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先行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的核心,是对国际流行的均值反转策略在中国市场
的改良应用,在投资操作中注意运用股价波动的均值反转规律,强
调“先行价值发现、提前控制风险”;简单讲,就是在市场取得一
致认识之前,超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和个股,并在市场
存在下跌风险时,通过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提前控制下跌风险。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高宇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姚慧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好人举手”制度下,获
准筹建的第一家以信托公司为主发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支持中心、产品研发部、渠道服务部、
战略客户部、机构业务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金融科技部、权益投资部、固收投资
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
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至2021年2月末,公司有正式员工102人,多数具有硕士
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21年2月末,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
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
盘精选混合、泰信行业精选混合、泰信基本面400、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开
放债券、泰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泰信
鑫利混合、泰信竞争优选混合共21只开放式基金及17个资产管理计划。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9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公司
总股本的3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目前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单位名称 现金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000万元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00万元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25%
合计 2亿元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董事长,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宇先生,董事,中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上海)
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
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
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校登楼先生,董事,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
券部副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审计部部长、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王静玉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国际金融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青岛国信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久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青岛国信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经济管理学大专;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省委办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
主任、信贷业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
成员(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
股总裁。
郝亮先生,独立董事,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董
事长。现任大通金控(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华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总经理,
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华林证券董事及第二届董
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
(2)监事会成员
武琳琳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职员、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
葛航先生,监事,学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叶茂先生,监事,本科;曾任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南
京水门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现任江苏省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2002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综合管
理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董监事工作部主
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监、工会主席。
张萍历女士,职工监事,硕士。2007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集
中交易部总监。
胡囡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2006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渠道部、
客服中心,监察稽核部总监、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合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董事长,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
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易中心(上海)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
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小舫女士,督察长,硕士;曾任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
岳红婷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外汇信
贷处科员、主任科员,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总部上海分部交易所场内代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副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专户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机构部总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二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机构业务管理总部联席总经理兼机构业务一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
张秉麟先生,副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硕士;曾任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主管、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资管九总部总经理。
叶振宇先生,首席信息官,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学士。曾任上海大学职员,光大证券张
杨路营业部电脑部主管、资金计划部经理、清算中心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
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中心处长、交易中心总经理、金融市
场总部董事、业务管理部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璞基
资本(筹)合伙人。
(二)基金管理小组成员
王博强先生,英国城市大学投资管理专业硕士。2008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投资部行政助理、集中交易部交易员、研究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
基金经理助理。2018 年 5至2020年5月任泰信竞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3月至今任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泰信
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8月至今兼任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经理。
附: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袁园 2012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
钱鑫 2014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戴宇虹 2015年2月5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朱志权 2012年3月31日至2015年2月5日
梁剑 2009年4月25日至2012年3月31日
王鹏 2008年6月28日至2009年7月2日
林少立 2006年5月27日至2007年5月10日
张翎 2005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27日
郝兵 2005年5月17日至2005年12月31日
管文浩 2004年6月28日至2005年5月17日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由总经理高宇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如下: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秉麟先生,副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分管投资、研究工作;
朱志权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泰信智选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宇光先生,固收投资部副总监,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泰信鑫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研究部副总监;
何俊春女士,固收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另外,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及相关基金经理列席会议。
(四)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二)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以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
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