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3日《关于核准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39号),诺安中短期
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诺安优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8月29日起,由《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
法及说明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
部分。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
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
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
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六)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重大变更事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内容变更),除本
次更新内容外,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7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7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7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8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10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10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2
第十五部分 侧袋机制..................................................................................................11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2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2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127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3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3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5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72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74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8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87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
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诺
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合同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由《诺安
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优化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的修
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
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并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
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基金销
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与过户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
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
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起始日,2007年8月29日,《诺安优化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诺安中
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基金合同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依法生效后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开放日 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
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T日 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发售 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
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
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5个工作
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
入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为本条
定义之目的,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
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本基金管理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
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用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
运费用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
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
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
份额变动及其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
金份额总数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 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
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介 指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
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
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
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
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
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
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
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3.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4.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5. 办公地址:同住所
6. 电话:0755-83026688
7. 传真:0755-83026677
8.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9月7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
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
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
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
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
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一冰女士,副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部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刘洪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
员、资产管理四部职员、金融产品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信业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任董事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
北京业务一部业务总监/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事业部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海钟
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齐斌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
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代任督察长。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行
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监会
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国
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个
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
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英
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科院金
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
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中
心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
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
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
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
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兼代任督察长,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
部学院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
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代任
督察长。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
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益投
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营
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于东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石油部上海西捷石油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
南方证券有限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地区业
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常务副总经理等。2020年加入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 现任基金经理
谢志华先生,男,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品
种的研究、投资工作。曾于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
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
理,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
2016年3月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6
月任诺安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及
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
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
2018年1月任诺安利鑫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任诺安和鑫保本
混合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
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诺
安行业轮动混合基金经理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任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
2013年5月起任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任诺安优化收益
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任诺安聚利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