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东方
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证监许可[2017]2236号
文批准变更注册而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17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成长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
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
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
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均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
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此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既包括强制平仓风险也包括
流通量风险,即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
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
于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相关费率
并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公告》,本基金于2019年8月7日起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相关费率并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作
相应修改。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及基金管理人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4日,如无其他特别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7月17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8年1月17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 57.60%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100 24.3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8.10%
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70 3.51%
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23 3.37%
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40 3.12%
合 计 33333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
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
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电子商务部、机构业
务一部、战略客户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
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
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
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
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党委文书,吉林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同志街
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裁、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
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
主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
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本运营总监,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兼首席信息官。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
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
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张科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博士。历任甘肃银光化
学工业公司中学教师,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会计、信贷业务员,深圳发展银行
上海分行资金部部门负责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资深销售总监;2019年
12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特别助理。
杨贵宾先生,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双
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研究员、基金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主办、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
关洪波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吉林省松
原市长山政府工作公务员,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新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长春安达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长春建设街营业部总经理,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市
场总监。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任职时间 简历
薛子镇 (先生) 2019年8月29日至今 山西大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宣部政研所研究员、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研究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09年7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房地产、综合、汽车、国防军工、机械设备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转型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6月21日起转型为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瑞 (先生) 自2018年1月17日至2019年8月2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姚航 (女士) 自2018年1月17日至2019年3月5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 (女士) 自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
董事介绍。
杨贵宾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
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
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本公司,
曾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5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主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
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
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城
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本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8月2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
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萃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
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
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
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
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
管理处、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7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9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
管服务经验。
(三)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
行。2012年7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
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
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
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
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127只。
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41370.51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
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
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
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
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
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丹
电话:010-66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