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重要提示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2月14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3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
4月18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
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
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投资者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不同。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7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已通过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进行
了公开披露。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依据 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进行修订。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7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7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73
九、基金的投资 ......................................... 83
十、基金的融资 ......................................... 92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93
十二、基金的业绩 ....................................... 99
十三、基金的财产 ...................................... 103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5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111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 113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6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7
十九、侧袋机制 ........................................ 123
二十、风险揭示 ........................................ 12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2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34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1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75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77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9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80
一、绪言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
定》以及《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天
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
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
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
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
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
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
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
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
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
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
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
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B类/E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申购费用,并不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
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的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并不能克服且在本合同由基
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
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
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客服电话:95046
联系人:司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韩歆毅先生,拟任董事长,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企业融资部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
郭树强先生,代行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硕士。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周志峰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合伙人。现任蚂
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董事会秘书。
祖国明先生,董事,本科。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师,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COO助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总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战略
合作部总经理。
张杰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历任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傲兴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付岩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普惠金融总部总经理、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天津国
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天信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车金租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联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杨海军先生,监事,本科。历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证券部总经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北京中心副总经理兼北京
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兼融产
结合推进办副主任,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
刘佳女士,监事,硕士。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李渊女士,监事,硕士。历任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
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于洋先生,监事,博士。2011年7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史明慧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北京
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高级产品经理,现任产品部负责人。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
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
经理。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资深基金
经理。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
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
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
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
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年8月加盟本公
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军先生,副总经理,财政学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年3月加盟本公司,任命为公
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海扬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级
专务、副处长、太平洋养老保险公司筹备组成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备组业务组副组长,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销售管理部总经理、产
品支持部总经理、养老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总
经理助理。2015年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养老金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
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
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
目主管。2006年8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基金会计、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
规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本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债
券交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易员,本公司固定收益部
研究员,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
年8月)、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
年3月)、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
3月)、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
6月)、天弘喜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
8月)、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
年9月)、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
年9月)、天弘金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9
年4月)、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8月至2019
年11月)、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至2019
年11月)、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1
月)、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
11月)、天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至
2019年11月)、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
12月)、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2019
年12月)、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
2019年12月)、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12月至2019年12月)、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至2019年12月)、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3月至2020年7月)、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天弘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3月至2021年4月)、天弘信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8月至2021年4月)。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宏观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
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华享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颐和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安康颐享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寓先生,金融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助理研究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3年1月加盟本公司,历任
研究员、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益
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杜广先生,金融数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债券研究员、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17年7月加
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