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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变更基金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501097;基金简称:国寿安保科创3年封闭混合;场内
简称:科创国寿;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国寿)于2020年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23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0年3
月26日生效,基金份额于2020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在封闭
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
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国
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接受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
鉴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即将届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2023年3月26日封闭运作期届满,自2023
年3月27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更名后,基金简称变更为“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
合(LOF)”,场内简称仍为“科创国寿”,扩位证券简称变更为“科创国寿
LOF”,基金代码仍为“501097”。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的基金名称进行修订,
即修订为“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且进一步明确
不再适用《基金合同》中关于封闭期内运作的相关约定,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更新
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本次修订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的修订,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
修订后的《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
2023年3月27日起生效。根据前述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三、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人
方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自基金封闭期届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之日起不超过30天开始办理场内与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将在相关公告中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查阅。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及后续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
投资、申购与赎回安排、费率等将按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及后续相关安排
做适当调整。投资者可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
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