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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中航京能光伏REIT
公募REITs代码 508096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
行)》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是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的榆林市榆阳区300MWp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榆林光伏项目”)和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淅河镇的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简称“晶泰光伏项目”)。外部运营管理机构为内蒙古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运营管理机构”)。
三、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之规定,本基金项下榆林光伏项目2024年第4季度上网电量、结算电量、主营业务收入(未经审计)同比变动超过20%。特此公告说明如下:
1、2024年第4季度及所涉及项目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2024年第4季度,本基金项下两个基础设施项目整体上网电量0.9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6%;结算电量0.90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6%;主营业务收入0.61亿元,同比降低31%。其中,榆林光伏项目上网电量0.6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2%;结算电量0.66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2%;主营业务收入0.43亿元,同比降低37%。
结合项目2024年度经营情况,虽然2024年度第4季度业绩有所下滑,但因2024年度存在植被保证金、保险理赔款等资金流入且本基金本年度开展正常保理业务,本基金2024年度预计完成可供分配金额(未经审计)348,002,999.18元,完成发行时预测2024年可供分配金额333,595,981.04元的104.32%。
基金管理人根据运营管理机构提供的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榆林光伏项目2024年12月交易结算单和交易结算调整单、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湖北晶泰项目2024年12月交易结算单以及1-12月交易结算单和交易结算调整单确认上述数据。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年度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2、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分析、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2024年第4季度,本基金项下的两个基础设施项目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整体设备利用率和项目独立设备利用率均临近100%。本次经营情况变动涉及的主要为榆林光伏项目,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自然环境变化:2024年第4季度该项目太阳光辐射量同比降低340.88 MJ/m2,同比降幅19.44%。光辐射量和天气条件受项目所在地整体自然环境影响,项目季度间、年度间发电表现和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
(2)外部电网检修:为配合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两次外部电网线路检修,榆林地区部分风电、光伏新能源电站需按电力调度要求约束性发电,导致榆林光伏项目也受到相应影响。站外公共电网的线路检修属于常规电力输送设备设施检修维护,按电网公司运行要求该项目需在未来电网检修时继续响应类似需求。
(3)电力供需不平衡:陕西省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扩大,项目所在地区供电电源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导致电力供需不平衡。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建设安排,全国将重点开展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新一代煤电升级、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等9项专项行动,并就各项行动明确了行动要求。目前,陕西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加快,电网投资建设、外送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与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将继续为地方引入新的用电需求。结合前述电力系统行动方案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未来电力供需不平衡情况有望缓解。
(4)结算电价波动:项目所在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致使交易电价波动、两个细则和辅助服务费用上涨且多月累计费用单次结算,导致结算均价同比下降6%。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来项目结算电价可能会继续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以上综合因素导致2024年第4季度榆林光伏项目的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均同比下降32%,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7%。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2024年第4季度榆林光伏项目经营情况变动,将影响本基金2024年第4季度的收入、毛利率及现金流进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期基金收益分配。
五、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降低未来经营情况变化风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协同运营管理机构已启动(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为应对自然条件变化对项目业绩波动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协同运营管理机构开展关于提升复杂天气环境下光功率预测的技术研究与升级,协助电站提升在多云、沙尘、雾霾等特殊气象变化频发等环境下的发电表现预测能力和预测精确度。
2、运营管理机构将积极与电力调度机构沟通外部电网检修情况,并根据电网检修安排及时调整运营策略和方案。
3、运营管理机构将结合电力供需情况、中长期及现货交易市场情况,开展电力营销活动,降低此类外部因素对项目电量、电价的影响。
六、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进行相关咨询。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础设施基金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赎。基础设施基金在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方可进行场内交易或通过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场外份额转让。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披露的预计可供分配金额、净现金流分派率等,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在充分的尽职调查后,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技术路径形成的预测,但由于市场中众多不确定因素,上述预测值并非向投资者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购买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