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根据《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产品开展质押式回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自2023年1月16日起,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ETF;扩位简称:政金债券ETF;基金代码:511520;以下简称“本基金”)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见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质押式回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