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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需求,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及C类份额(基金代码:A类:519656/C类:519657)(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渠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赎回费率优惠活动期限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浙商证券申请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A/C类)
A类份额优惠后的
赎回费率
C类份额优惠后的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0% 不优惠 不优惠
7 日(含)-30 日 0.75% 不优惠 不优惠
30 日(含)-3个月 0.50% 不优惠 0.3750%
3个月(含)-6个月 0.50% 不优惠 0.2500%
6个月(含)-1年 0.50% 0.1250% 0.1250%
1年(含)-2 年 0.25% 0.0625% 0.0625%
2 年(含)以上 0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次优惠后的赎回费将满足不低于按原费率计算的赎回总额应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要求。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基金的原赎回费率、原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活动只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站:www.cgf.cn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浙商证券保留对上述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通过浙商证券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时涉及的费率按上述优惠执行,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相关赎回涉及的费用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