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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
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2年9月26日证监许可〔2022〕2314号文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0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3月
23日至2023年4月10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
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0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
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具体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其他公告。
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
公司办理。
8、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发售代理机构:暂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现金发售代
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9、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股票发售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10、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投资者可以进行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申购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
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11、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0.80%,详情参见下文。
12、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
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
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
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
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
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
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基
金管理人可视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限额,并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3、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
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
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
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
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4、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6、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17、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
18、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
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
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是跟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标
的指数为沪深300ESG基准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
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
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
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赎
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包括指
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风险)、成份股停牌/摘牌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
的风险、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
标的指数“沪深300ESG基准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
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
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
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
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
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海证券交易
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所A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
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
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南方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场内简称:ESG300;ESG300ETF
3、基金认购代码:560183
4、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6、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7、发售对象: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8、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网下现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发售代理机构:暂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现金发售代理
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网上现金销售机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网下股票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股票发售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予以冻
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
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
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
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
行的认购。
2、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同时发售。
3、基金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0.8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份额(S) 认购费率
S<50万 0.80%
50万≤S<100万 0.50%
S≥100万 每笔5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0%的标准
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
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网上现金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80%=8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0%)=1,008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
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
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
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例:某投资人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
息为1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元资金,
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4)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
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
续相关公告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n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i?1
其中,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人
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
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
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
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
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
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
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1+每股送股比例)
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
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
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届
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
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
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
日起可用。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
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
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投资人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
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
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
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
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
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
认购的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3、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已购买过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拥有
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
-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
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
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应以上海
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
除外。
3、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
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五、网下现金认购
(一)直销机构
1、认购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0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
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
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
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认购手续:投资人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
(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投资人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16:00前到账。
5、注意事项:
(1)投资人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使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2)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
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3)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如有)
发售代理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六、网下股票认购
(一)直销机构
1、认购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0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
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
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为准)。单只股
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A
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
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限额,并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
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
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
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并注意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深圳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认购发售
代理机构。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规则为准。
(二)发售代理机构(如有)
发售代理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三)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
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
长期停牌、流通(减持)受限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
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特别提示
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
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
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
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
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
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
资人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予以冻
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
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
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3.8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公司名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座17楼
法定代表人:崔秀红
联系人:匡婷
联系电话:028-86583053
客服电话:028-86585518
公司网站:www.cczq.com
2、网下现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发售代理机构
暂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变更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
3、网上现金销售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丁媛
电话:(8621)31358666
传真:(86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薇瑶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
沪深300ESG基准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
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
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长期停牌、流通(减持)受限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
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
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600519 贵州茅台 601390 中国中铁 000538 云南白药 000708 中信特钢
600036 招商银行 300347 泰格医药 601006 大秦铁路 300628 亿联网络
000858 五粮液 600028 中国石化 601800 中国交建 600011 华能国际
300750 宁德时代 601988 中国银行 300408 三环集团 601169 北京银行
601166 兴业银行 002371 北方华创 600176 中国巨石 603899 晨光股份
601012 隆基绿能 600660 福耀玻璃 601601 中国太保 002459 晶澳科技
600900 长江电力 600019 宝钢股份 600760 中航沈飞 600362 江西铜业
002594 比亚迪 000100 TCL科技 600383 金地集团 601868 中国能建
000333 美的集团 300122 智飞生物 688008 澜起科技 601117 中国化学
601888 中国中免 002410 广联达 002493 荣盛石化 600085 同仁堂
002415 海康威视 300015 爱尔眼科 002179 中航光电 000069 华侨城A
601318 中国平安 300059 东方财富 601633 长城汽车 601229 上海银行
600887 伊利股份 300896 爱美客 002601 龙佰集团 300601 康泰生物
000725 京东方A 002812 恩捷股份 600795 国电电力 601618 中国中冶
300760 迈瑞医疗 601766 中国中车 601111 中国国航 000963 华东医药
603259 药明康德 000338 潍柴动力 002202 金风科技 600150 中国船舶
000651 格力电器 601658 邮储银行 002821 凯莱英 300957 贝泰妮
600276 恒瑞医药 601985 中国核电 601818 光大银行 002120 韵达股份
601398 工商银行 600585 海螺水泥 300207 欣旺达 002001 新和成
002352 顺丰控股 601377 兴业证券 300759 康龙化成 603659 璞泰来
000568 泸州老窖 688111 金山办公 002920 德赛西威 300763 锦浪科技
300124 汇川技术 688599 天合光能 300661 圣邦股份 600183 生益科技
300274 阳光电源 000776 广发证券 600233 圆通速递 600999 招商证券
601668 中国建筑 601628 中国人寿 600029 南方航空 601865 福莱特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000001 平安银行 603799 华友钴业 002236 大华股份 000157 中联重科
603288 海天味业 001979 招商蛇口 600426 华鲁恒升 000166 申万宏源
601899 紫金矿业 000661 长春高新 600547 山东黄金 300751 迈为股份
002304 洋河股份 002142 宁波银行 002555 三七互娱 000723 美锦能源
002475 立讯精密 600031 三一重工 300782 卓胜微 300433 蓝思科技
600048 保利发展 603501 韦尔股份 600741 华域汽车 002916 深南电路
000063 中兴通讯 300316 晶盛机电 000895 双汇发展 601998 中信银行
601816 京沪高铁 300450 先导智能 600219 南山铝业 601336 新华保险
600050 中国联通 002050 三花智控 300033 同花顺 601966 玲珑轮胎
002714 牧原股份 601688 华泰证券 600016 民生银行 600025 华能水电
600030 中信证券 002311 海大集团 600886 国投电力 002938 鹏鼎控股
600438 通威股份 601600 中国铝业 603833 欧派家居 603195 公牛集团
002129 TCL中环 600000 浦发银行 600188 兖矿能源 688126 沪硅产业
600690 海尔智家 002271 东方雨虹 000876 新希望 600018 上港集团
000002 万科A 688012 中微公司 000786 北新建材 688065 凯赛生物
600406 国电南瑞 600588 用友网络 600115 中国东航 002064 华峰化学
002230 科大讯飞 000938 紫光股份 002841 视源股份 601808 中海油服
601088 中国神华 601857 中国石油 002074 国轩高科 600926 杭州银行
600809 山西汾酒 603993 洛阳钼业 601138 工业富联 688005 容百科技
600837 海通证券 601939 建设银行 601615 明阳智能 002648 卫星化学
300014 亿纬锂能 000977 浪潮信息 600460 士兰微 600332 白云山
600309 万华化学 600111 北方稀土 300999 金龙鱼 300979 华利集团
601728 中国电信 600436 片仔癀 600845 宝信软件 002032 苏泊尔
002460 赣锋锂业 002709 天赐材料 603882 金域医学 000301 东方盛虹
600919 江苏银行 600600 青岛啤酒 688036 传音控股 002736 国信证券
601328 交通银行 600905 三峡能源 601238 广汽集团 002008 大族激光
601919 中远海控 601186 中国铁建 300413 芒果超媒 605499 东鹏饮料
688981 中芯国际 002241 歌尔股份 601877 正泰电器 688363 华熙生物
002049 紫光国微 603019 中科曙光 601009 南京银行 002756 永兴材料
600089 特变电工 600196 复星医药 003816 中国广核 601319 中国人保
603986 兆易创新 601669 中国电建 688396 华润微 601881 中国银河
600104 上汽集团 600958 东方证券 601100 恒立液压 601698 中国卫通
601288 农业银行 600989 宝丰能源 601066 中信建投 000877 天山股份
600570 恒生电子 300454 深信服 002007 华兰生物 000800 一汽解放
000625 长安汽车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