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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4月27日,截至2024年5月20日,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电力指基,电力ETF南方;56058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4月27日,截至2024年5月20日,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
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
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
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