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7月26日)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28日证监许可【2016】
222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3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
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
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资产可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
中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
将部分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
投资科创板。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水平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20
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对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及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数据截至
2021年7月14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0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转让.......................................................................................................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托管........................................................................................................... 5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销售........................................................................................................... 52
第十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 5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 5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财产........................................................................................................... 69
第十七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78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1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88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9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96
第二十五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20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9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0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7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148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个股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西部利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276号901室-9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276号901室-908室
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 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9年证
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
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
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
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
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
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曲莉女士:董事
曲莉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
士学位。曾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吴弘先生:独立董事
吴弘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曾任上海
第一制药机械厂工人,上海光辉器材厂职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导师。
张成虎先生:独立董事
张成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曾任陕西财经学院计算机站职员,陕西财经学院银行管理工程系助教、讲师、副
系主任、副教授,副系主任、教授,副系主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银
行信息管理系系主任、博士导师、三级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银行信息管理系二级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同花顺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
2、监事会成员
刘彬先生:监事会主席
刘彬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获
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科员、办公室副处长、金融创新
研究组副长、金融创新研究组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
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部
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曦女士:股东监事
陈曦女士,股东监事。毕业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曾
任西部证券漕东支路营业部综合岗、西部证券西江湾路营业部大堂经理、西部证
券上海第一分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现任西部证券合规管理部合规风控经理。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
行重庆市分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区
呼叫中心副总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监
(主持工作),现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9
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
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
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
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
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
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
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
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2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
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加入
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王宇先生:副总经理
王宇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募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研究
生,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自2016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副总经
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自2021年1月起任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蔡晨研先生:副总经理
蔡晨研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复旦
大学挪威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科员,SKF(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美联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阿卡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自2010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
理、产品设计部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孙威先生:副总经理
孙威先生,副总经理、财富管理部(筹)总经理。本科学士,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金融学专业, 2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投
资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机构销售部投资顾问,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执行董事,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副总监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2015年
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部总经理、战略发
展部(筹)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财富管理部(筹)总经
理。
艾书苹先生:首席信息官
艾书苹先生,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得
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计算机科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美国达拉斯
西南医学中心高级网络与系统工程师,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高级系
统管理员,美国国际集团下属美亚财产保险公司高级系统分析师, 2008年5月
起担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4年9月起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于2018年10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自2019年6月起作为公司总办成员,
分管信息技术部和基金运营部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
技术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童国林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26年证
券从业年限。曾任深圳中航企业集团财务部会计,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研究员,
甘肃证券深圳代表处投资经理,华宝兴业基金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富国基
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天弘基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上海安苏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八部总经理。于2018
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自2019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担任西部利得事件驱动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1年7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宇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募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