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6年10月24日证监许可【2016】240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6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24日证监许可
【2016】2409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
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技术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水平的投资品
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9月30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9年二季度报告,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楼
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联系人:陈眉媚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年证
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
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
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9
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年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
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
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曾
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
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利
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
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主任、
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学经济金融
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金融学
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君安
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方正证券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学
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徐剑钧先生:监事会主席
徐剑钧,监事会主席。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复旦
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英国
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
部负责人、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0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督察长、董事长,自2018年10月起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
重庆市分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区呼
叫中心副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监(主持
工作)。现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
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
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
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
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
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
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
业,2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公
司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加入本公
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童国林先生,总经理助理、机构部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货币银
行学专业。2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深圳中航企业集团财务部会计,君安证券公
司研究所研究员,甘肃证券深圳代表处投资经理,华宝兴业基金公司研究总监、基
金经理,富国基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天弘基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上
海安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长江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八部总经
理。于2018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机构部基金经理。自2019年
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英女士,基金经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8年证
券从业年限。曾任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流动性管理岗、业务经
理。于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自2019
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金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12月
起担任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2月起
担任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
业。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4年1月加入本
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至2019
年6月担任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
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8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
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
司,现任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至
2019年6月担任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硕士
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专户投资部副总经理、
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吴江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硕士毕业于复旦大
学财政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6年8月加入本公司,
现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毕业于辽
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经济
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5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理培训
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
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机构部副
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硕士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
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信证券有限公
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司,曾任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应
用技术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6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数量金融专
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易
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
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
从业年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翔先生,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概率、风险及统计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3年证券从
业年限。曾任上海汇富融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券有限公司
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合理地评价和控制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
展规划,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
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
施所形成的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系统。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岗
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并
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
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
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在内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门管
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
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是制订各项制度
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而确定的方针和策略,是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对制订各项基本
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
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
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紧
急应变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
4)部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
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内部管理的具体说明,包括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及
操作规程等;
5)各项具体业务规则是针对公司的某项具体业务,对该业务的操作要求、流
程、授权等作出的详细完整的规定。
(3)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
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专门委
员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执行股东
会的决议,行使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等重大职权。公司设立监事会,向股东会
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经营
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运行,总经理直接
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
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
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以协助董事会确定风险管理目标,
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公司规范健康
发展;
B、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控
制及公司运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将导致
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何组合
损失,以及对商业机会、运营基础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具体包括负责审核
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识别、监控与管理公司整体风险;
C、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基金产品及各投资品种的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用风险量化技术和风
险限额控制等方法把控基金投资整体风险;
D、各业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
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
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对业务风险进行控
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并实施,监控风险
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从组织结构、操作流程及报告制度等多种管理方式
入手,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
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
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需
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
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
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5)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组成,监督系统通
过其监督职能的行使确保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根据
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组织专门部
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自查,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
改进。
(4)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包括如下:
1)内控制度设计检测;
2)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3)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4)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5)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
3)第三层次为董事会、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
4)为了有效地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建立第一道监控防线。独
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部门
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于日常操作中发现的或认为具有潜在可
能的问题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形成第二道监控防
线。督察长在工作上向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负责,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合规审核委员
会和董事会,形成第三道监控防线。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
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
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业银
行资产总额达6.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
强”排名,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28位,按总资产排名第30位,跻身全球银
行30强。按照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最新榜单,兴业银行以426.216
亿美元总营收排名第230位。同时,过去一年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各项评比
中,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中国最受尊敬企
业”等多项殊荣。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
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
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
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9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267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0468.1亿元。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
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
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