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名称 |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C |
投资类型 |
偏股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2021-07-19 |
募集起始日 |
2021-07-19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0.00 |
募集截止日 |
2021-07-19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0.00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21-07-19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21-07-19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0.00 |
基金经理 |
宋钊贤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359.30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费率结构表 |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C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该项目暂无资料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融券业务。 |
投资策略 |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法规的限制;
(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
(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
(4)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增发或被吸收合并;
(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
(6)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
(7)标的指数编制
方法发生变化;
(8)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定不适合投资的股票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三)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进行交易。
(五)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六)融资业务策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七)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而言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该项目暂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