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恒丰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2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12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12月8日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00元 0.8%
1,000,000.00元≤M<2,000,000.00元 0.5%
2,000,000.00元≤M<5,000,000.00元 0.3%
M≥5,000,000.00元 5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0天 0.01%
N≥30天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场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6年12月8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