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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05日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了《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现对该公告中“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部分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2022年2月23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