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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新能源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2024年03月22日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3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3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添富新能源精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876
下属基金简称 汇添富新能源精选混合发起式C 下属基金代码 017877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3月17日 上市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08月27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2、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新能源主题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新能源主题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科学的资产配置策略和精选个股策略,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回报。其中,资产配置策略用于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精选个股策略主要用于发掘新能源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精选个股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
险,投资需谨慎。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收费方式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注:本基金已成立,投资本基金不涉及认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年费率 收费方式
管理费 1.2% -
托管费 0.2% -
销售服务费 0.6%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
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税负增加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主要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
期权、资产支持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交易风险,基金自动终
止的风险和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电话:400-888-99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新了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业绩表现(如有)取自最近一次披露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