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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十月
重要提示
1、 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6】1039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4、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本公
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及上海小组)
和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包括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于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8、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
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
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
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
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9、 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0、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含认购费)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
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为 10 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元。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购基金份额,但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可撤销。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
于 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1、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
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2、 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
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
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 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
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 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
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
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及代销
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8、 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
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基金合同的约定。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 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通和债券
基金代码:002825
(二) 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
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八) 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通过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以及网上直销为投资者
办理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里程
联系电话:(0755)26948050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241-1243 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6 楼 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传真:(0755)26948079
网址:www.rtfund.com
(九) 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于 2016年 10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
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 2 亿
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 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一) 基金认购费率
1、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认购和通过
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
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本基金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
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普通客户认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单笔 1000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认购费为每笔1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登记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
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0.6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则其可
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0%)=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 0.60%,假设该笔认购产
生利息 50 元,可得到 99,453.58 份基金份额。
例: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笔
认购按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认购费用为 100 元,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99,900 元
认购份额=(99,900+50)/1.00=99,950.00 份
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为 100 元,
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可得到 99,950.00 份基金份额。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涉及金
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十二) 本基金的认购限制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
时发售。
2、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 10 万元。
3、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则为准。
4、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
制。
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基金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基金募集期内,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
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
的两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二、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
“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通和债券”。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 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
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
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
中 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
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8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 5: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
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 5:0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代销机构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
“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通和债券”。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
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
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
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 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
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 5: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
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 5:0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代销机构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
10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
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
全部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验资专户;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具
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
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
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 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法定代表人:高峰
总经理:孟朝霞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2 日
电话:0755-26947517
传真:0755-26935005
联系人:赖亮亮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1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10 日
联系人:贺碧波
联系电话:0574-89103198
(三)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里程
联系电话:(0755)26948050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1241-1243 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魏艳薇
联系电话:(010)66190989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6 楼 601-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1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传真:(0755)26948079
2、代销机构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座 505 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1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10-66045777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谭磊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www.txsec.com
(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李静如
客服热线:4008188000
公司网站:http://www.myfund.com/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1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 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文雯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崔丁元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曹怡晨
1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热线:400-067-6266
公司网站:http://a.leadfund.com.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座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高莉莉、刘若云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站:1234567.com.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213600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1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13)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楼
法定代表人:高峰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2 日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1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