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原油(QDII-LOF) 基金代码 160723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2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5月5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蒋一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从业日期 1997年10月1日
基金经理 张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8月1日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包含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
构性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FOF),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以原油主题投资为主,投资于原油主题相关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就基金合同而言,原油主题相关基金主要包括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ETF)。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及商品分析进行资产配置,并通过全球范围内精选基金构建组合,以期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具体包括:资产配置策略、ETF投资策略、非上市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现金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100%WTI原油价格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原油主题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及公司股票,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 1.2% -
1,000,000≤M<3,000,000 0.8% -
3,000,000≤M<5,000,000 0.4% -
M≥5,000,000 1,000元/笔 -
申购费 (后收费) N<1年 0.2% -
1年≤N<3年 0.1% -
N≥3年 0% -
赎回费 N<7天 1.5% 场外
7天≤N<180天 0.5% 场外
180天≤N<365天 0.25% 场外
N≥365天 0% 场外
N<7天 1.5% 场内
N≥7天 0.5% 场内
注: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
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详见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8%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4,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费用还包括: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
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
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境外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转移新
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但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自身违反基金合同导
致被更换的情形除外。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
(包含ETF)及公司股票,基金净值会因为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波动、行业及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
险等因素产生波动,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将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其中部分或全部风险因素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和/或实现投
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一)全球投资风险,包括境外市场风险、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汇率与外汇管制风
险、会计核算风险、税收风险。
(二)基金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衍生品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大宗交
易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交易结算风险。
(三)本基金运作特有风险,包括停牌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基金份额折溢价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大额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
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