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 ) 基金合同
(2023 023年 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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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修改内容 修改内容 修改内容
2018 年 3月 28 日
根据《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根据《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根据《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修改部分内容 定》修改部分内容 定》修改部分内容 定》修改部分内容
20 20 年 3月 26 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 部分内容 部分内容
20 21年 1月 14 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 指引( 指引( 指引( 试行 )》和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修改部分内容
202 3年 7月 10 日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和托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 银华基金管理股 银华基金管理股 银华基金管理股 银华基金管理股 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目 录
一、前言 一、前言 ................................ ................................ ................................ ................................ ........... 1
二、释义 二、释义 ................................ ................................ ................................ ................................ ........... 3
三、基金的本情况 三、基金的本情况 三、基金的本情况 三、基金的本情况 ................................ ................................ ................................ ....................... 9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 10
五、基金的存续 五、基金的存续 五、基金的存续 ................................ ................................ ................................ ............................. 12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13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 . 23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30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九、基金管理人托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 ..... 39
十、基金的托管 十、基金的托管 十、基金的托管 ................................ ................................ ................................ ............................. 42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 ................................ ................................ ......... 43
十二、基金的投资 十二、基金的投资 十二、基金的投资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 ......................... 44
十三、基金的财产 十三、基金的财产 十三、基金的财产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 56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5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7
十七、基金的会计 和审十七、基金的会计 和审十七、基金的会计 和审十七、基金的会计 和审十七、基金的会计 和审................................ ................................ ................................ ............. 6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 ..... 77
二十、违约责任 二十、违约责任 二十、违约责任 ................................ ................................ ................................ ............................. 80
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 ................................ ................................ ..................... 81
二十、基金合同的效力 二十、基金合同的效力 二十、基金合同的效力 二十、基金合同的效力 二十、基金合同的效力 ................................ ................................ ................................ ............. 82
二十三、其他事项 二十三、其他事项 二十三、其他事项 二十三、其他事项 ................................ ................................ ................................ ......................... 83
基金合同
1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是保护投资者法权益,明确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保障财产安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号《基金合同的 号《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放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
3、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基金 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本当事人包括管理、基金 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本当事人包括管理、基金 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本当事人包括管理、基金 合同有冲突,均以为准。本当事人包括管理、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托管人自本合同 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 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 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份额行为身即表明对承认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份额行为身即表明对承认和 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接受。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
(三)银华内需精选 银华内需精选 银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LOF)为经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由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有关决议事项经中国证 ,有关决议事项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核准,并不表明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核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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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法》及相律规之定,若因的修改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法》及相律规之定,若因的修改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法》及相律规之定,若因的修改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法》及相律规之定,若因的修改 或更新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存在与届时有效法律规定不一之处,应当 或更新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存在与届时有效法律规定不一之处,应当 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准 ,及时作出相应得变 更和调整同就该等,及时作出相应得变 更和调整同就该等,及时作出相应得变 更和调整同就该等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五)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可能面临中国价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可能面临中国价格 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 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 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 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等相关的风险。
(六)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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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指 、基金或本:指 、基金或本:指 、基金或本:指 银华内需精选 银华内需精选 银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天华证 ,由天华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基金管理人或本:指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指《 银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由《天华证券投 基金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由《天华证券投 基金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由《天华证券投 基金合同》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由《天华证券投 资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5、托管协议或本:指基金理人与就签订之《 、托管协议或本:指基金理人与就签订之《 、托管协议或本:指基金理人与就签订之《 、托管协议或本:指基金理人与就签订之《 银 华内需精选 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而成
6、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银华内需精 银华内需精 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集中 申购期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深圳 、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深圳 、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深圳 、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深圳 、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深圳 、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深圳 证券 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证券 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证券 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证券 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细 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细 则
》及代销机构业务规等相关和实施细9、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 施的法律、 行政规司解释施的法律、 行政规司解释施的法律、 行政规司解释施的法律、 行政规司解释施的法律、 行政规司解释施的法律、 行政规司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政府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范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政府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范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政府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范 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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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月 26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指华人民共和,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 、中国:指华人民共和,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
、澳门特别行政和台湾地16、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委员会和 /或中国人民银 或中国人民银 或中国人民银 行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可以开放式证券基金的自然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可以开放式证券基金的自然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可以开放式证券基金的自然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可以开放式证券基金的自然 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基金的企业人、事社会团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基金的企业人、事社会团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基金的企业人、事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 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 依法募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境外机构者
22、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机构合格境外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者
23、基金 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合同法取得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合同法取得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合同法取得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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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关法律规及本合同之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25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天华证券投资由封闭式为开放,调整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天华证券投资由封闭式为开放,调整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天华证券投资由封闭式为开放,调整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天华证券投资由封闭式为开放,调整 存续期限,终止 存续期限,终止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 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26 、销售场所:指外和内及交易,分别简称“” 和“场内”
27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 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28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 上市交易的场所
29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30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基金销售业务:指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赎回转 换、非交易 换、非交易 过户、转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
31 、场内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指以具有代销业务资格且、场内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指以具有代销业务资格且、场内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指以具有代销业务资格且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作为代销机构,通过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作为代销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
32 、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指销售机构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
33 、销售机构
:指直和代34 、直销机构:指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5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代销机构:指符合《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 售服务代协议,为办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 售服务代协议,为办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基金销会员单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基金销会员单 位
36 、基金销售网点
:指管理人的直中心及代机构37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销售业务确 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销售业务确 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销售业务确
基金合同
6
认、清算和结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8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39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 系统
,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40 、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指中国有限 责任 公司 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在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在证券统
41 、会员单位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42 、基金账户:指注 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录其持有由该、基金账户:指注 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录其持有由该、基金账户:指注 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录其持有由该、基金账户:指注 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录其持有由该册登记机构办理注的 、基金管人所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册登记机构办理注的 、基金管人所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4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通过 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账户
4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银华内需精选混型证券投资( LOF )基金 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自天 华证券投资终止上市之原《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自天 华证券投资终止上市之原《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自天 华证券投资终止上市之原《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自天 华证券投资终止上市之原《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自天 华证券投资终止上市之原《华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自一日起失效
45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不赎回的一段时间,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不赎回的一段时间,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不赎回的一段时间,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不赎回的一段时间, 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6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法存续的不定期之间
47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48 、日
:指公历49 、月
:指公历50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的工 作日
51 、T+n 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52 、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开放日
: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53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的段
54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请买份额的行为
55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份额持有人按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合同
7
本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的行56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届时效的业务规则在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届时效的业务规则在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届时效的业务规则在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届时效的业务规则在 本基金份额与管理人的其他间转换行为
57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进行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进行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进行 转托管的行为
58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的在注册登记和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的在注册登记和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的在注册登记和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的在注册登记和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的为
59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扣 款日、扣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者指银行账 款日、扣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者指银行账 款日、扣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者指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0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上基金转换中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购申 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入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6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2 、元
:指人民币63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 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节约
64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5 、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66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的、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的、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的、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的6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68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国性报刊 及指定
基金合同
8
互联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9 、不可抗力:指本基 、不可抗力:指本基 、不可抗力:指本基 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在 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在 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且克服,在 本基金合同由管理人 、托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当事本基金合同由管理人 、托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当事本基金合同由管理人 、托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当事无法全部或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 无法全部或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 无法全部或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 突发事件、证券交易
所非正常暂停或止7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银华内需精选 银华内需精选 银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LOF)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71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 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户
称为侧袋账72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三)其他定性的资产
基金合同
9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银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四)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 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产长期持续增值。
(六)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 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如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其面值将发 元,如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其面值将发 生变动。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基金合同
10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天华证券投资(以下简称“银封闭”)转型而成。 本基金由天华证券投资(以下简称“银封闭”)转型而成。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银华天封闭前身为“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于一九四年经中人 民银行四川省分批准发,并于一九五年经将“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 民银行四川省分批准发,并于一九五年经将“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 民银行四川省分批准发,并于一九五年经将“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 券”更名为“四川国债投资基 金”。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首期发行 金”。光大国库券再投资受益首期发行 2亿个基 金单位,于一九四年八月日发行足额并正式成立。在首期时中国光大 金单位,于一九四年八月日发行足额并正式成立。在首期时中国光大 金单位,于一九四年八月日发行足额并正式成立。在首期时中国光大 金单位,于一九四年八月日发行足额并正式成立。在首期时中国光大 银行作为基金发起人认购了 2000 万个基金单位(占发行总额的 万个基金单位(占发行总额的 10% )。后中国光 )。后中国光 )。后中国光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大银行在光国库券再投资受益更名为四川债基金时,将所持的 2000 万个基金单位全部兑付,同时转让了其持有的 万个基金单位全部兑付,同时转让了其持有的 40% 的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 份,使本基金已没有发起人。为契约型开放式截止到 1999 年基金 单位总份额为 526307000 单位。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四川债投资基金于 单位。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四川债投资基金于 单位。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四川债投资基金于 1999 年 7月由开放式 转为封闭月由开放式 转为封闭基金,同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下进行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下进行 确认、登记。根据四川国债投资基金 2000 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四川国债投 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四川国债投 资基金更名为天华证券投,增设发起人银管理有限公司和湘 资基金更名为天华证券投,增设发起人银管理有限公司和湘 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基金管 理人更换为银华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基金管 理人更换为银华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基金管 理人更换为银华托人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并于 2000 年 10 月 31 日进行了基金规模调整和转换, 每一单位的四川国债投资基金转换为 1.6 个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总规模由 个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总规模由 原来的 52630.7 万份调整为 84209.12 万份。根据原四川国债投资基金 万份。根据原四川国债投资基金 2000 年临 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 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 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 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 时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 证监会基金字[ 证监会基金字[ 证监会基金字[ 证监会基金字[ 2001 ]24 号文批复,银华天封 号文批复,银华天封 号文批复,银华天封 号文批复,银华天封 闭上市后进行了扩募,至 25 亿份基金额。
2009 年4月29 日至 2009 年5月25 日,银华天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 日,银华天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 方式召开,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转型事 方式召开,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转型事 方式召开,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了《关于天华证券投资转型事 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银华天封闭由式基金转为开放、调整存 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银华天封闭由式基金转为开放、调整存 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9 年6月18 日证监许可 [2009]530 号文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号文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基金终止上市, 自之日起原《天华证券投资合同》失效基金终止上市, 自之日起原《天华证券投资合同》失效基金终止上市, 自之日起原《天华证券投资合同》失效基金终止上市, 自之日起原《天华证券投资合同》失效基金终止上市, 自之日起原《天华证券投资合同》失效基金终止上市,自之日起原《天华证券投资合同》失效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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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正式转型为 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金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LOF )”。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 基金合同,经协商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关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券投资(LOF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类别、)”,基金 类别、)”,基金 类别、)”,基金 类别、)”,基金 类别、)”,基金 类别、的风险收益特征描述等内容同时进行修订。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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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是指银华天封闭终止上市后,管理人向中国证券 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是指银华天封闭终止上市后,管理人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取得终止上市权益日基金份额持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之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之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之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提供的明细数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提供的明细数 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二)集中申购结束后的验资
集中申购 款项在 集中申购 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 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期结束前 任何人 不 得动用 ,期间产生的利息在 ,期间产生的利息在 集中申购 期结束 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 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 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 验资,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基金存续期内,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规另有定时,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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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的份额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的份额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的份额上 市交易。
1、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拟在合同生效后 6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报刊 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基金上市后,登记 基金上市后,登记 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 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登记在 所上市交易;登记在 注册登记 系统中的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转托 管业务将基 金份额转 至场内后 ,方可 上市交易。
3、上市交易的规则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定。
4、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所有关规定办理。
5、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行情通过发布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行情通过发布 系统揭示。行情 系统揭示。行情 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份额净值。
6、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暂停上市
恢复和终止本基金的停复牌、暂上市恢和终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上市恢和终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上市恢和终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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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业务规则执行。
7、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的则等 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合同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执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交易所系统办理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交易所系统办理申购、赎回 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交易所系统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 基金资格且业务,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 基金资格且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集中申购期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业务资格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集中申购期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业务资格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其中,深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开立的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投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开立的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投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开立的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投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开立的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投 资基金账户。
投资者还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还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还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还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通过基金管理人、场外代销机构办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外代销机构办申购赎回业务的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外代销机构办申购赎回业务的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外代销机构办申购赎回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内、外代销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内、外代销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申购 和赎回 。本基 。本基 金场内、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 金场内、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 金场内、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 告或其他公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 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
(三)基金销售 对象
个人投资者 、机构和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 、机构和合格境外,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者。
(四)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外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择时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时间在本基金相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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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告中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 开始办理,基金管人应在申购赎回前依照《信息披露法》的有 开始办理,基金管人应在申购赎回前依照《信息披露法》的有 开始办理,基金管人应在申购赎回前依照《信息披露法》的有 开始办理,基金管人应在申购赎回前依照《信息披露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媒介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格以受理请当日收市后计算、“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格以受理请当日收市后计算、“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格以受理请当日收市后计算、“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格以受理请当日收市后计算、“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格以受理请当日收市后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基金采用额 申购和份赎回的方式,即以请申请;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开放 时间结束前撤销,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集中申购期业务规则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定 ;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份额持有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 (网点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
2、申购与赎回请的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 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 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 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申购与赎回请的款项支付
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 申购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 成功。若申购不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银行账户 成功。若申购不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银行账户 成功。若申购不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银行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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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七)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调整对申购额和赎回份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 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 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 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 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方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处理,具体参见招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处理,具体参见招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处理,具体参见招募 说明书中的规定。
(九)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额的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额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金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金 额的 5%。
2、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的率和计 算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载。
3、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份额时收取。实际执行率和 计算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载。
4、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本基金的申购 费用由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 的部分归入基金 的部分归入基金 财产,其余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结算费等相关手续。中对持有期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结算费等相关手续。中对持有期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结算费等相关手续。中对持有期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结算费等相关手续。中对持有期少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和本合同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 回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 回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 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媒介上刊登公告。
6、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电话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电话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电话 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 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 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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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并另行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期或不地开展活动。在金促销活动期间,经相关售机构同意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赎回。
(十)申购与赎回的登记结算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请在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 办理登记结算手续,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 、投资者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 办理相应的登记结算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时间进行 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赎回,但不可卖出。
3、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上市交易,也可直接申请赎回。
(十二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证券交易所时间依法决定临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理应当采取暂停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理应当采取暂停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理应当采取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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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基金申购请的措施;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 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理人认为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利益的申购;
5、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 净购比例上限一投资者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6、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6项暂停申购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项暂停申购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定在指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请被全部或分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请被全部或分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十三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3、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 估值情况。当前一日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理应当采取延缓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理应当采取延缓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理应当采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请的措施。
5、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不能可部分单个账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不能可部分单个账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不能可部分单个账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不能可部分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并以后 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并以后 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分配给赎回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并以后 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若出现上述第 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若出现上述第 3项所述情形,按 项所述情形,按 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 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理 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 理并公告。
(十四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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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日的 基金总份额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
(1)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 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 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 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 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 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总份额的 10 %的前 %的前 提下,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提下,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提下,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提下,对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于当日的应按单个账户请量占赎回申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部 请量占赎回申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部 请量占赎回申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部 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处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 。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 。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基金转换中出份额的申请处理方式遵照相关业 务规则及届时开展基金转换中出份额的申请处理方式遵照相关业 务规则及届时开展基金转换中出份额的申请处理方式遵照相关业 务规则及届时开展基金转换中出份额的申请处理方式遵照相关业 务规则及届时开展务的公告。
(3)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基金管理人认为 时,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回申而进行财产变现可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回申而进行财产变现可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回申而进行财产变现可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回申而进行财产变现可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于该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于该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 请中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部分(不含 的部分(不含 20%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 理。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理。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理。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回或取消赎 。选择延期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回或取消赎 。选择延期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回或取消赎 。选择延期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回或取消赎。选择延期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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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并处理,无优先权以的基金份额净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并处理,无优先权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选择取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选择取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选择取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 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时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时 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赎回部分 自动延期处理。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赎回部分 自动延期处理。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赎回部分 自动延期处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最低份 额的限制。当出现巨时,基金转换中延期赎回不受单笔最低份 额的限制。当出现巨时,基金转换中延期赎回不受单笔最低份 额的限制。当出现巨时,基金转换中额的申请处理方式遵照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告。
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总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总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总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总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总额 20% 的部分(含 2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的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的方式, 与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且对于该和与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且对于该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采取 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前述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前述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前述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申请与并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申请与并 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日未获受理分申请将被撤销。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不受单笔最低份额的限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不受单笔最低份额的限 制。基金转换中出份额的 申请处理方式遵照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介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通过邮寄、传真者招募说明书规定其他 媒介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通过邮寄、传真者招募说明书规定其他 媒介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通过邮寄、传真者招募说明书规定其他 方式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关处理方法。
连续 2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期限不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期限不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期限不 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十五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媒 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 ,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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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暂 停公告 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及在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及在 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最近 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十六 )基金转换
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与基金管理人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其他之间转 与基金管理人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其他之间转 换业务,基金转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相关 规则由管理人届时根据换业务,基金转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相关 规则由管理人届时根据换业务,基金转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相关 规则由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规及本基金合同的定制并公告,提前知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七 )基金转托管
本基金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席位)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本基金跨系统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十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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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十九 )定期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额计划服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额计划服 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
(二十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二十一) 其他特殊交易
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还可办理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特殊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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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 年 5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基金字 [2001]7 号
组织 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经营
联系电话: 010 -58163000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规和的定独 立运用基金财产;
(2)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
(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4)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根据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关募集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认购、申赎回转托管基金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业务规则;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违反 了 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财产、其他当事人利益造 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财产、其他当事人利益造 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财产、其他当事人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 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 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请;
(7)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 构或选择、更换,并对构的代理行为进必要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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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售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对其行 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托管 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 )依法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1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名义依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名义依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名义依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名义依为 基金融资、券;
(13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由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 决策,以专业化 决策,以专业化 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 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 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管理,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方法符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 )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请,及时、足支付款项;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2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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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保守基金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保守基金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保守基金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保守基金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保守基金 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 )依据《基金法》、合同 )依据《基金法》、合同 )依据《基金法》、合同 )依据《基金法》、合同 )依据《基金法》、合同 )依据《基金法》、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7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 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托管人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基金托管人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 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份额持有名册资料;
(23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2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利益的活动;
(27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控股和直接管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控股和直接管 理;
(28 )法律规、基金合同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 求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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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 2009 年 1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中国银监会复【 2009 】1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中国证监会字 [1998]23 号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 法保管基金财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
(5)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根据本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人,对于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财产、其他当事人利益 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财产、其他当事人利益 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财产、其他当事人利益 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相关 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相关 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相关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 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有符合 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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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划拨录等方面相互 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 表基金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适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适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15 年;
(10 )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 交割事宜;
(11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 额和)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 额和)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 额和)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 额和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6 )按照规定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依法自行)按照规定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依法自行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不 ,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不 ,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18 )按规定监督基 金管理人照法律和合同履行其义务,)按规定监督基 金管理人照法律和合同履行其义务,)按规定监督基 金管理人照法律和合同履行其义务,金管理人因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向追偿;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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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份额持有人名册;
(20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21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其资时,及报告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其资时,及报告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其资时,及报告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其资时,及报告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其资时,及报告 中国证监会和银,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2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23 )法律规、基金合同 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招募说明书、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招募说明书、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 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 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份额,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 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对基金管理人、托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 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律规的定,份额持 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定 ;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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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规、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限责 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份额持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返还在基 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自管理人、托及金管 理人的代处获得不当利;
(7)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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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投票权。
(二)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终止基金合同;
(2)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 变更基金类别;
(4)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5)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7) 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 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9)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形。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其他应由或份额持有人承担的 费用;
(2) 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在法律规和本基金 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收方式;
(3) 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 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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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按照法律 除按照法律 除按照法律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定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外的其他 情形。
(三)召集人和方式
1、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除法律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理 人召集。
基金管理未按规定或者不能时,由托2、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自行召集。
3、代表基 、代表基 金份额 10% 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 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 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 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 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 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 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应当向管理 提出书面议。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应当向管理 提出书面议。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应当向管理 提出书面议。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托管。理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托管。理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托管。理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 当向基金托管提出书面议。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 当向基金托管提出书面议。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 当向基金托管提出书面议。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 管理;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 管理;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 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 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以上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托都不召集的代表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托都不召集的代表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托都不召集的代表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托都不召集的代表份额 10% 以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
5、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的,管理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的召集持有人 大会的召集持有人 大会的召集持有人 大会的召集(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召集人 召集人 ”) 负责 选择确定开 选择确定开 选择确定开 会 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当至少提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当至少提 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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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 会议拟审的事项;
(3) 会议形式;
(4) 议事程序;
(5)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6)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权和有效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权和有效 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7) 表决方式;
(8)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10) 召集人需要通知 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定和书面 表决方 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所采取的具体讯表决方 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所采取的具体讯表决方 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所采取的具体讯表决方 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所采取的具体讯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和 人书面表达意见寄交截止时间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和 人书面表达意见寄交截止时间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和 人书面表达意见寄交截止时间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 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 ,则应另书通知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 ,则应另书通知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 ,则应另书通知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派代表对书面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派代表对书面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会议方式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和通讯。
(2)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 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派其代理席,现场开会时基 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代表应当出或席,现场开会时基 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代表应当出或席,现场开会时基 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代表应当出或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影响决效力。
(3)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书面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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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 现场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 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汇总, 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 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总50% 以上;
2)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人凭证和受托 具的委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等文件符合关法律规和同会议 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等文件符合关法律规和同会议 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等文件符合关法律规和同会议 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等文件符合关法律规和同会议 通知的规定。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时间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时间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时间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时间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时间 (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 个工作日后 )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人资格 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2) 通讯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 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
2)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则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则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则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召集人 在基金托管(如果基金托管人 为召集,则理如果基金托管人 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 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书面表决意见,管 理或托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书面表决意见,管 理或托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和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总50% 以上;
4)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 表他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 表他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 表他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 表他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 表他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 额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具委人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 额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具委人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规、基金同会议通知定,并与 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规、基金同会议通知定,并与 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规、基金同会议通知定,并与 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时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时 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 个工作日后 ),且确定有权 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人资格益登记日不变。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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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 议事内容为本 议事内容为本 议事内容为本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内 容以及会议提案权人认为需交基金份额持有大讨论的其他事项。
(2) 基金管理人、托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总份额 基金管理人、托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总份额 基金管理人、托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大会召 集发出议通知前就开事由向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大会召 集发出议通知前就开事由向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大会召 集发出议通知前就开事由向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大会召 集发出议通知前就开事由向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审议表决的案;也可以在通知发出后向 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审议表决的案;也可以在通知发出后向 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案,应当在开日前 35 日提交召 集人。日提交召 集人。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期应当 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期应当 顺延并保证至少与临时提案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
(3)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案 (包括临时提案 包括临时提案 包括临时提案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 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提案涉及事项与直接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应提交 并且不超出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应提交 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召集 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召集 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召集 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召集 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提案交大会 表,应当在该次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提案交大会 表,应当在该次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的提案涉及问题作出决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的提案涉及问题作出决 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人同 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人同 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人同 意;原提案人不同变 意;原提案人不同变 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有作出决定并按照 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有作出决定并按照 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有作出决定并按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基金管理人或托提交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通过就同一再次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通过就同一再次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通过就同一再次 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隔不少于 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隔不少于 6个月。法律规另有定的 个月。法律规另有定的 除外。
(5)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召集发出开议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提案进行修改,应当最迟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否则,会 日公告。否则,会 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有 30 日的间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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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事程序
(1) 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议事及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议事及 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未能的情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未能的情 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理和均未 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理和均未 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理和均未 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基金份额 有人和代理以所表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基金份额 有人和代理以所表50% 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管理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管理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份额有大会,影响作 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份额有大会,影响作 出的决议效力。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 (或单位名称 )等事项。
(2)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期第 2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 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享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 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所表权50% 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 (2) 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外其他均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所表权三分之二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所表权三分之二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所表权三分之二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所表权三分之二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所表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托转运作式终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托转运作式终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托转运作式终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托转运作式终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更换基金管理人、托转运作式终 止基金 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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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核准或者备 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 表面符合法律规和会议通知定的书决意见 即视为有效,表面符合法律规和会议通知定的书决意见 即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 开审议、逐项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 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如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由管理或托召集,则有人大会的主持应当在议开始后宣布出席基金份额和代理 有人大会的主持应当在议开始后宣布出席基金份额和代理 有人大会的主持应当在议开始后宣布出席基金份额和代理 有人大会的主持应当在议开始后宣布出席基金份额和代理 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监 督员共同担任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监 督员共同担任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监 督员共同担任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监 督员共同担任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自行召集或虽然管理托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自行召集或虽然管理托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托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 有主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托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 有主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托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 有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推举 3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 。基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 。基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 。基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的效力及表决结果。
(2) 监票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场 公布计票结果。
(3) 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会议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的基金份额有或代理对如会议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的基金份额有或代理对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其权在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其权在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其权在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结果。
仅限一次(4)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
2、通讯方式开会
在 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在 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在 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在 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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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 或托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 或托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 或托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影响效力及决结果。但基金管理人 或托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影响效力及决结果。但基金管理人 或托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影响效力及决结果。但基金管理人 或托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召集人,由邀请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 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召集人,由邀请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 任监督计票人员。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召集应当自之 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关于本 部分第 (二)条部分第 (二)条部分第 (二)条1款召开事由 中所规定的第 所规定的第 所规定的第 (1) -(8)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 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 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 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 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 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 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本 部分第 (二)条1款所规定的第 (9)、(10 )项召开事 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或出具无异意见后方可执行。
2、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管理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理、和份额持应当执行生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理、和份额持应当执行生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理、和份额持应当执行生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理、和份额持应当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和基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和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 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若本基金 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或代表的基金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或代表的基金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
2、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不少于本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的基金 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的二分 之一(含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的二分 之一(含之一); 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原公告持有大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原公告持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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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相关基金份额的持参与或授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相关基金份额的持参与或授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相关基金份额的持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50%50% 以上 (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大会的主)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大会的主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额具有平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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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 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其资格的;
(2)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3) 基金 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大会解任;
(4) 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管理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规 及中国证监会定的资格条件; 定的资格条件; 定的资格条件; 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2/3 以上 (含 2/3 )表决通过;
(3) 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行;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托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5)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 应当及时接收并与托办理基金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 应当及时接收并与托办理基金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 应当及时接收并与托核对基金财产;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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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退任后,应原要求本替 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退任后,应原要求本替 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退任后,应原要求本替 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退任后,应原要求本替 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管理人有关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其资格的;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布破产;
(3) 基金托管人被份额持有大会解任;
(4) 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者单独合计持有总 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托管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 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 的 2/3 以上(含 2/3 )表决通过;
(3) 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持有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行;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依照 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5)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交接: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管业务 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 人办理财产和业务移交手续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 人办理财产和业务移交手续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 人办理财产和业务移交手续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基金管理核对财产;
(6)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审计:基金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师事务所对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托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管理和托;
2、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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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应在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托 基金管理人和托 基金管理人和托 基金管理人和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核准后依照关规定在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核准后依照关规定在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核准后依照关规定在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核准后依照关规定在 指定媒 介上联合公告。
(四) 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新基金 管理人接受业务或托财产和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理人或应依据法律规和合同的定继 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理人或应依据法律规和合同的定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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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的托管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财产由托管人保。理应与按照《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 银华内需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是明确基金人与理之间在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是明确基金人与理之间在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是明确基金人与理之间在 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 人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 人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 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额持有人合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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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一)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存管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存管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存管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存管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销售业务的 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销售业务的 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二)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根据《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根据《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开放式基金登 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办理。
(三)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基金投资者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名册等;
4、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相关则并依 照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务;
2、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记录 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 上;
4、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密义务,因违反该投资者或基金造成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提供其他必要服务;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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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 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产长期持续增值。
(二)投资理念
内需增长驱动行业的优势企,往 内需增长驱动行业的优势企,往 具 有更加持续的业绩增长能力,从而具 有更加持续的业绩增长能力,从而有长期投资价值。于内需增驱动行业,特别是坚定持其中绩优良、成 有长期投资价值。于内需增驱动行业,特别是坚定持其中绩优良、成 有长期投资价值。于内需增驱动行业,特别是坚定持其中绩优良、成 有长期投资价值。于内需增驱动行业,特别是坚定持其中绩优良、成 长性明确的内需驱动优势企业,能够分享我国经济增成果。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 的股票(包括 的股票(包括 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 )、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债券资产支持证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 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如法律管机构以后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如法律管机构以后基金投资其它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纳入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 :股票占产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 :股票占产60% -95% ,现 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监会允许基投的 其他品种占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监会允许基投的 其他品种占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监会允许基投的 其他品种占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监会允许基投的 其他品种占5% -40% ,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 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基金应 基金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 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混合型, 以股票投资主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为混合型, 以股票投资主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为混合型, 以股票投资主一般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会 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 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 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 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 金将适度从事防御性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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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类资产投操作方面,本基 金分析内需驱动行业利润增长情况的在权益类资产投操作方面,本基 金分析内需驱动行业利润增长情况的础上,遴选具备综合竞争实力、估值吸引和增长潜显著的优势公司完成投资 础上,遴选具备综合竞争实力、估值吸引和增长潜显著的优势公司完成投资 础上,遴选具备综合竞争实力、估值吸引和增长潜显著的优势公司完成投资 组合的构建,并结宏观经济形势、政策环境以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主动资 组合的构建,并结宏观经济形势、政策环境以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主动资 组合的构建,并结宏观经济形势、政策环境以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主动资 组合的构建,并结宏观经济形势、政策环境以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主动资 产配置。
(2)行业配置
中国经 济预期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不过由于世界减速发达中国经 济预期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不过由于世界减速发达中国经 济预期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不过由于世界减速发达中国经 济预期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不过由于世界减速发达济体需 求减弱,其产业结构也将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引对我国出口品济体需 求减弱,其产业结构也将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引对我国出口品济体需 求减弱,其产业结构也将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引对我国出口品求的 减弱以及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变化。在外需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 减弱以及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变化。在外需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 减弱以及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变化。在外需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 调整已经迫在眉睫,消费以及由此引发的投资需求将成为拉动我国济持续快速 调整已经迫在眉睫,消费以及由此引发的投资需求将成为拉动我国济持续快速 增长的主要动力。
以地方为单位的大规模出口制造业发展是我国二十世纪九年代来经 以地方为单位的大规模出口制造业发展是我国二十世纪九年代来经 以地方为单位的大规模出口制造业发展是我国二十世纪九年代来经 以地方为单位的大规模出口制造业发展是我国二十世纪九年代来经 以地方为单位的大规模出口制造业发展是我国二十世纪九年代来经 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但随着国际经 形势变化产能过剩与退出是我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但随着国际经 形势变化产能过剩与退出是我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但随着国际经 形势变化产能过剩与退出是我济面临的重大挑战,未来我国经增长模式将向内需主导、节能降耗可持续发 济面临的重大挑战,未来我国经增长模式将向内需主导、节能降耗可持续发 济面临的重大挑战,未来我国经增长模式将向内需主导、节能降耗可持续发 展道路转变,未来一个较长时期的投资策略应该是以经济型为主线进行业 展道路转变,未来一个较长时期的投资策略应该是以经济型为主线进行业 配置,内需驱动的行业和公司是本基金重点投资标。将采取“自上而 配置,内需驱动的行业和公司是本基金重点投资标。将采取“自上而 配置,内需驱动的行业和公司是本基金重点投资标。将采取“自上而 配置,内需驱动的行业和公司是本基金重点投资标。将采取“自上而 下”与 下”与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内需驱动行业分析基础选择具有可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内需驱动行业分析基础选择具有可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内需驱动行业分析基础选择具有可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内需驱动行业分析基础选择具有可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内需驱动行业分析基础选择具有可 持续竞争力和增长前景的优势企业,综合考虑估值水平以及市场预期变 持续竞争力和增长前景的优势企业,综合考虑估值水平以及市场预期变 持续竞争力和增长前景的优势企业,综合考虑估值水平以及市场预期变 持续竞争力和增长前景的优势企业,综合考虑估值水平以及市场预期变 化,挖掘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金产长期增值。
内需驱动行业可以分为下三大类型:
①内需增长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从而自然产生消费需求的内受益行业以定义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从而自然产生消费需求的内受益行业以定义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从而自然产生消费需求的内受益行业以定义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从而自然产生消费需求的内受益行业以定义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从而自然产生消费需求的内受益行业以定义 为“内需增长”行业。
与陷入金融危机中的发达国 家相比,刚性需求空间巨大。在目前我与陷入金融危机中的发达国 家相比,刚性需求空间巨大。在目前我与陷入金融危机中的发达国 家相比,刚性需求空间巨大。在目前我GDP 构成中,消费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国家随着我经济结的调整发 构成中,消费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国家随着我经济结的调整发 构成中,消费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国家随着我经济结的调整发 构成中,消费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国家随着我经济结的调整发 展重点将转为内需,消费支出比例也必然随之逐 展重点将转为内需,消费支出比例也必然随之逐 渐上升。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 渐上升。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 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我国城镇存在明显的消费升级倾向农村市场 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我国城镇存在明显的消费升级倾向农村市场 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我国城镇存在明显的消费升级倾向农村市场 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我国城镇存在明显的消费升级倾向农村市场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则提供了另外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通过降息、扶持“三农”推进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进 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进 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进 一步完善消费政策、拓宽服务领域等和措施,提升了居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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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消费能力的提升将对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形成绩驱动,进为本基金供投 而消费能力的提升将对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形成绩驱动,进为本基金供投 资机会。
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定义 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定义 的“内需增长 ”行业 包括 :房地产、 :房地产、 交运设备、食品饮料家用电器纺织服装餐旅游医药生 物。
②内需服务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消费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一些行业为“内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消费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一些行业为“内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消费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一些行业为“内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消费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一些行业为“内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消费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一些行业为“内 需增长”行业提供配套服务,本基金将这部分定义为“内。
例如,为提高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必然要加 快农村基础设施建;例如,为提高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必然要加 快农村基础设施建;例如,为提高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必然要加 快农村基础设施建;例如,为提高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必然要加 快农村基础设施建;快铁路、公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必然要加强生态环境节能保 快铁路、公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必然要加强生态环境节能保 快铁路、公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必然要加强生态环境节能保 投入;为了支持系统性的升级,必然要提高软件加大金融对内需增 投入;为了支持系统性的升级,必然要提高软件加大金融对内需增 投入;为了支持系统性的升级,必然要提高软件加大金融对内需增 投入;为了支持系统性的升级,必然要提高软件加大金融对内需增 长的支持力度等。这些为内需增而加强投入,将对相关行业上市公 长的支持力度等。这些为内需增而加强投入,将对相关行业上市公 长的支持力度等。这些为内需增而加强投入,将对相关行业上市公 司提供业绩驱动,进而为本基金带来投资机会。
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定义的“内需服务”行业包括:金融服务、公用事业、信息服务、交通运输、商业贸易。
③内需拉动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的消费需求以及为持“内”而形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的消费需求以及为持“内”而形 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的消费需求以及为持“内”而形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成的“内需服务”,必然会拉动为之配套上游产业,本基金将这些定 义为“内需拉动”行业。
这些行业基本是“内需增长”以及服务的上游, 这些行业基本是“内需增长”以及服务的上游, 这些行业基本是“内需增长”以及服务的上游, 这些行业基本是“内需增长”以及服务的上游, 这些行业基本是“内需增长”以及服务的上游, 这些行业基本是“内需增长”以及服务的上游, 根据申银万国 根据申银万国 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定义 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定义 的“内需拉动 ”行业 包括 :采掘、化工机械设备建 :采掘、化工机械设备建 :采掘、化工机械设备建 :采掘、化工机械设备建 :采掘、化工机械设备建 筑建材、黑色金属有电子元器件信息设备。
2、权益类资产投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具体流程如下图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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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机会 )宏观机会 )宏观机会 /风险判断 风险判断
①调用基础股票
库、选择属于内需增长范围的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针对性实 地调、集中讨委托课题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针对性实 地调、集中讨委托课题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针对性实 地调、集中讨委托课题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针对性实 地调、集中讨委托课题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机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流动 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机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流动 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机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流动 性和估值指标,运用数量化的方法对 性和估值指标,运用数量化的方法对 A股所有票进行筛选,经过风险管理组审 股所有票进行筛选,经过风险管理组审 核无异议后形成股票基础库,并经由上述程序和标准对进行管理维护。
本基金通过调用该础股票库, 既可有效分享管理人投资、研究源本基金通过调用该础股票库, 既可有效分享管理人投资、研究源本基金通过调用该础股票库, 既可有效分享管理人投资、研究源充分利用多年投资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技能,又可 充分利用多年投资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技能,又可 以有效提高股票选择的针对性和 投资运作的效率。
在基础股票库的范围内,本金将选择其 中属于需驱动以在基础股票库的范围内,本金将选择其 中属于需驱动以在基础股票库的范围内,本金将选择其 中属于需驱动以为基础建立初级股票库,构成本金投资的范围。
② “基本面 —>估值- >市场预期”层级
式分析和评在该阶段,本基金将严格遵循“面 在该阶段,本基金将严格遵循“面 在该阶段,本基金将严格遵循“面 —>估值- >市场预期”层级式分析和 市场预期”层级式分析和 研究,即依次经过基本面增长趋势识别和评估、值分析市场对金结 研究,即依次经过基本面增长趋势识别和评估、值分析市场对金结 研究,即依次经过基本面增长趋势识别和评估、值分析市场对金结 研究,即依次经过基本面增长趋势识别和评估、值分析市场对金结 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次考察,确成长性与估值。
股票投资流程
调用基础股票库
选择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
“基本面 —>估值- >市场预期 ”评级
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调用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研究投资经验和优势 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所建立和维护的银华基础股 票库,确定本金票投资的基本范围。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在基础股票库内,根据行业配置策略选择属于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内需驱动范围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继续研 究的对 象。
依次经过基本面增长趋势识别和评估、 值分析依次经过基本面增长趋势识别和评估、 值分析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市场对本基金管理人评估结论的认同程度三个层 次的考察,确认成长性与估值 。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根据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和核心股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票库的流动性、行业分布市值比例等构建投资 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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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面是公司价值的础,这任何投资分析前提。在一层次金 基本面是公司价值的础,这任何投资分析前提。在一层次金 基本面是公司价值的础,这任何投资分析前提。在一层次金 基本面是公司价值的础,这任何投资分析前提。在一层次金 将主要考察企业的质地(包括盈利能力分 将主要考察企业的质地(包括盈利能力分 析、公司治理结构战略以及 析、公司治理结构战略以及 析、公司治理结构战略以及 财务分析)和公司的成长性(竞争优势盈利能力持续。 财务分析)和公司的成长性(竞争优势盈利能力持续。
估值是否具有吸引力投资决策的核心,必须对此做出合理评。在这一 估值是否具有吸引力投资决策的核心,必须对此做出合理评。在这一 估值是否具有吸引力投资决策的核心,必须对此做出合理评。在这一 层次,本基金将综合使用 层次,本基金将综合使用 P/E 、P/B 、PEG 、P/S 以及利润 /营运现金流等估值指标。
之所以选择市场预期这一指标,是因为股票价格表 现并不同步于企业绩之所以选择市场预期这一指标,是因为股票价格表 现并不同步于企业绩现,企业绩增长也未必相应推动股票价格上升而其中的关键是否已经 现,企业绩增长也未必相应推动股票价格上升而其中的关键是否已经 现,企业绩增长也未必相应推动股票价格上升而其中的关键是否已经 对业绩增长或预期作出了反映,因此评价市场成为衡量公司估值是 对业绩增长或预期作出了反映,因此评价市场成为衡量公司估值是 否到位的先行指标。
本基金将在综合评估上述三个指标的础进行 投资决策,这样有助于避免 投资决策,这样有助于避免 “价值陷阱”,即避免仅根据单一估过程而作出买入或卖决策。 “价值陷阱”,即避免仅根据单一估过程而作出买入或卖决策。
③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通过对本基金初级股票库公司的面、估值和市场预期变化分析,筛选 通过对本基金初级股票库公司的面、估值和市场预期变化分析,筛选 通过对本基金初级股票库公司的面、估值和市场预期变化分析,筛选 出质地优良、盈利持续增长估值具备吸引力和市场预期改善的公司,结合 出质地优良、盈利持续增长估值具备吸引力和市场预期改善的公司,结合 出质地优良、盈利持续增长估值具备吸引力和市场预期改善的公司,结合 出质地优良、盈利持续增长估值具备吸引力和市场预期改善的公司,结合 本基金行业配置策略确定的比例,投资组合构建。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础上通过定性分 析和量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础上通过定性分 析和量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础上通过定性分 析和量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存托凭证。
(2)权证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的辅助性投资工具,原则有利于产增值 权证为本基金的辅助性投资工具,原则有利于产增值 、控制下 、控制下 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除了运用B-S模型二叉树隐含 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除了运用B-S模型二叉树隐含 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除了运用B-S模型二叉树隐含 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除了运用B-S模型二叉树隐含 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除了运用B-S模型二叉树隐含 波动率等方法对权证估值进行测算之外,还在发上市公司基本面深 波动率等方法对权证估值进行测算之外,还在发上市公司基本面深 入研究的基础上, 分析评估权证内在价值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入研究的基础上, 分析评估权证内在价值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入研究的基础上, 分析评估权证内在价值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对于法律规或者监管部门允许其他品种,本基金按照 进行权证的投资。对于法律规或者监管部门允许其他品种,本基金按照 进行权证的投资。对于法律规或者监管部门允许其他品种,本基金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投资。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久期配置、组合限类属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久期配置、组合限类属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久期配置、组合限类属策略 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积极投资策略,发现 、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积极投资策略,发现 、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积极投资策略,发现 、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积极投资策略,发现 、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组合增值。
(1)久期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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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是 债券价格变化的 核心驱动因素,久期是衡量纯对利率敏感性债券价格变化的 核心驱动因素,久期是衡量纯对利率敏感性指标,久期配置策略就是在利率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对债券组合做出调整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适当增加组合久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适当增加组合久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适当增加组合久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率上升,缩短组合久以规避债券价 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率上升,缩短组合久以规避债券价 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率上升,缩短组合久以规避债券价 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率上升,缩短组合久以规避债券价 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变量、 政策(货币财汇率政策等)以及资金供求关系,预测未来的市场利趋势据此积极调整债券 汇率政策等)以及资金供求关系,预测未来的市场利趋势据此积极调整债券 汇率政策等)以及资金供求关系,预测未来的市场利趋势据此积极调整债券 汇率政策等)以及资金供求关系,预测未来的市场利趋势据此积极调整债券 组合的久期,以及固息债、浮和含权配置。
(2)组合期限配置策略
组合期限配置策略 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 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 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 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通过对收曲线形状预选择债券组合类型 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通过对收曲线形状预选择债券组合类型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子弹型、哑铃和阶梯),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以在收益 率曲线形状变化过程中获得债券价格带来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国债、金融和企业等不同券间的。本基通过对 类属配置指国债、金融和企业等不同券间的。本基通过对 类属配置指国债、金融和企业等不同券间的。本基通过对 流动性利差、税赋水平信用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期限的国金 流动性利差、税赋水平信用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期限的国金 流动性利差、税赋水平信用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期限的国金 流动性利差、税赋水平信用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期限的国金 流动性利差、税赋水平信用分析来评估不同类属债券(期限的国金 融债、企业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相对价 值,增持融债、企业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相对价 值,增持融债、企业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相对价 值,增持融债、企业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相对价 值,增持值高的类属债券,减持相对价低从而 值高的类属债券,减持相对价低从而 值高的类属债券,减持相对价低从而 获取不同固定收益类属之间 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券精选策略
个券精选策略指基于对信用质量、期限和流动性等因素的考察,重点关注具 个券精选策略指基于对信用质量、期限和流动性等因素的考察,重点关注具 个券精选策略指基于对信用质量、期限和流动性等因素的考察,重点关注具 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 收益率、当入预信用质量将改善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 收益率、当入预信用质量将改善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 收益率、当入预信用质量将改善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 收益率、当入预信用质量将改善有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 收益率、当入预信用质量将改善权价值被低估,或者属于创新品种而尚未市场充分发现。通过深入研究发掘这些具有较高当期收益率或者升值潜力的债券,可为投 资创造超额发掘这些具有较高当期收益率或者升值潜力的债券,可为投 资创造超额资回报。
(5)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流动摊薄率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流动摊薄率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流动摊薄率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流动摊薄率 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 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 Black -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 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选择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选择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选择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选择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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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 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本面优、具有较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动性 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本面优、具有较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动性 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本面优、具有较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动性 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本面优、具有较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持根据内含收益率、折 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持根据内含收益率、折 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持根据内含收益率、折 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持根据内含收益率、折 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回 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回 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回 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回 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的相对 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的相对 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的相对 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的相对 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合理定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品种来 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合理定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品种来 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合理定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品种来 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合理定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品种来 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6)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构成及 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构成及 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 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质量、提前偿还率风 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质量、提前偿还率风 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质量、提前偿还率风 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险和提前偿付风,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支持本 险和提前偿付风,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支持本 险和提前偿付风,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支持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估其内在价值。
(五)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指数收益率× 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率× 20% 。
若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的、 更权威的或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金管 更权威的或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金管 理人可以依据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变 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变 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变 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在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并报证 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在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并报证 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在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并报证 监会备案。
本基金选择业绩比较准的理由:
1. 公允性
本 基金属于混合型。为公允体现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在分析本 基金属于混合型。为公允体现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在分析本 基金属于混合型。为公允体现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在分析基金投资范围和产配置比例的础上,本采取复合业绩较准选用市 基金投资范围和产配置比例的础上,本采取复合业绩较准选用市 基金投资范围和产配置比例的础上,本采取复合业绩较准选用市 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 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 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 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 300300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指数收益率和上证国债加权作为业绩比较 基准。
由于本基金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占比例为 60% -95% ,在实际投 ,在实际投 资运作中, 其中间值 80% 为本基金在均衡市场情况下的股票投资比例,此础 为本基金在均衡市场情况下的股票投资比例,此础 上本基金再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下各项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对该比例 上本基金再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下各项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对该比例 上本基金再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下各项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对该比例 上本基金再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下各项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对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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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动态调整,故本基金采取 进行动态调整,故本基金采取 80% 作为复合业 绩比较基准中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绩表现的权重,相应将 20% 作为衡量债券投资部分业绩表现的权重。
总体而言,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所选择的指数及其权重与投资范围 总体而言,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所选择的指数及其权重与投资范围 和资产配置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可以比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投能 和资产配置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可以比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投能 和资产配置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可以比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投能 和资产配置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可以比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投能 力。
2. 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所采用指数是在市场上公开披露,相关据能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准所采用指数是在市场上公开披露,相关据能 够以合理的频率获取。其中 够以合理的频率获取。其中 ,沪深 ,沪深 300 指数通过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卫星行情 系统进行实时发布;上证国债指数则通过海券交易所的情。上述两个指数都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可以使用公开的据经过简单算术运 上述两个指数都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可以使用公开的据经过简单算术运 算获得比较基准,这保证了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3. 指数发布主体的权威性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联合编制、共同开发的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联合编制、共同开发的 中国 A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流动 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流动 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流动 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流动 性高,可投资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 性高,可投资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 性高,可投资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 性高,可投资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 业的整体状况,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对国经济 业的整体状况,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对国经济 业的整体状况,其中包括上市公司对国经济 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作用。 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作用。 2005 年 9月至今,沪深 月至今,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共同出资设立的中有 指数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共同出资设立的中有 限公司接手管理。
上证国债指数的发布主体是海券交 易所。以上证国债指数的发布主体是海券交 易所。以易所上市的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证指数 易所上市的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证指数 易所上市的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证指数 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它推出使我国市场股票、基金 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它推出使我国市场股票、基金 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它推出使我国市场股票、基金 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它推出使我国市场股票、基金 三位一体的指数系基本形成。上证国债目是反映我券市场整变 三位一体的指数系基本形成。上证国债目是反映我券市场整变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动状况,是我国债券市场价格变的“指示器”。目前该数由中证有限 公司受托管理。
由此可见,上述两个指数的发布主体 在证券市场上具有较高权威和中立性。
4. 指数的知名度
和认同程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国债在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被 指数和上证国债在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被 广大投资人所认同,并且已被越来多的证券基金使用。
5.指数的市场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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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 指数,它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值其走势与交易所主要相关性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该指数行业比重与沪深两高度一致体现出较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该指数行业比重与沪深两高度一致体现出较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该指数行业比重与沪深两高度一致体现出较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该指数行业比重与沪深两高度一致体现出较 强的行业代表性,能有效分散指数组合风险。
上证国债指数是目前内涵盖范围最广的之 一,具有良好的市场代 一,具有良好的市场代 表性。
6. 不可操纵性
由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所采用指数具有高的市场代表性,遵循客观编 由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准所采用指数具有高的市场代表性,遵循客观编 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指数编合理、科学透明也保 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指数编合理、科学透明也保 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指数编合理、科学透明也保 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指数编合理、科学透明也保 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指数编合理、科学透明也保 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指数编合理、科学透明也保 证了该指数的不可操纵性。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其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债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七) 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
2、国际内的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和微运行环境;
3、国家财政策货币产业区域规划与发展;
4、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和走 势及基金业发展状况;
5、货币市场资本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6、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持续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综 合价值的评估;
7、债券市场各主要收益率曲线到期数据;
8、国内外权威专业机构的企信用评级;
9、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
10 、有效维护基金份额持人利益。
(八) 投资决策流程
1、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在 A股基金投资方面的最高决策机构。 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议,根据合同、相关法律规以及公司有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议,根据合同、相关法律规以及公司有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议,根据合同、相关法律规以及公司有 关规章制度的定,负责指 关规章制度的定,负责指 导 A股基金资 产的运作、确定本投策略和股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本投策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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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的原则,确定对基金 经理授权审批超过投资限计划评估组合的原则,确定对基金 经理授权审批超过投资限计划评估组合的原则,确定对基金 经理授权审批超过投资限计划评估组合的原则,确定对基金 经理授权审批超过投资限计划评估投资运作的绩效与风险;
2、基金经理根据 A股基金投 资决策委员会的,在其授权范围内构建股基金投 资决策委员会的,在其授权范围内构建资组合并负责织实施、追踪和调整,以现基金的投目标;
3、研究人员提供相关的投资策略建议和证券选择;
4、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交 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的指令,进行资产日常就易情况及时作出反馈。
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上述管理程序作 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上述管理程序作 出调整。
(九)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产 净值的 40% ;
4、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6、本基金 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额不超过上一资产净值的 0.5% ,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资产净,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资产净3%,本基 %,本基 金管理人的 全部基持有同一权证比例不超过该1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信用级别)资产支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 的 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10% ;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证券投资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合计 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合计 规模的 10% ;本基金持 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该基金净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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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开放式(包括以及处于期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的 30% ;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 主动新增流性 受限资产的投;
10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保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保 持一致;
11、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本基金不得违反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策略比例的规 定;
1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3、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的投资组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约定。在符相关法律规 合基金同的约定。在符相关法律规 定的前提下, 除上述第 5、9、10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 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 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
(十)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禁止从事下列行: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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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向基金管理人、托出资或者买卖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托有控股关系的东或者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8、依照法律规有关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 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 若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 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一 ) 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股东权利的处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参与所投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二 ) 基金的融资、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进行融资、券。
(十三)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 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金 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 照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策略限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策略限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策略限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策略限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策略限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特定产处置变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特定产处置变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特定产处置变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特定产处置变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特定产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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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 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托管人的证券交 本基金财产以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托管人的证券交 易清算资金的结备付账户,以基托管人和本联名方式开立证券 易清算资金的结备付账户,以基托管人和本联名方式开立证券 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 。专用与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 。专用与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 。专用与理人、基金 托管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理人、基金 托管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理人、基金 托管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理人、基金 托管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代销机构的固有,并由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代销机构的固有,并由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代销机构的固有,并由托管人保。基金理、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 托管人保。基金理、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 托管人保。基金理、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 托管人保。基金理、因财产的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 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管理人 、托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管理人 、托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管理人 、托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 定收取管理费、托 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的用。人定收取管理费、托 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的用。人定收取管理费、托 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的用。人定收取管理费、托 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的用。人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不得对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押 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不得对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押 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不得对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押 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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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是客观、准确地反映相关融公允价,并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是客观、准确地反映相关融公允价,并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是客观、准确地反映相关融公允价,并 为基金份额提供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正常营业,以及国家法律规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正常营业,以及国家法律规 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持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负。
(四)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的收盘价;无,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的收盘价估值;如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的收盘价估值;如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的收盘价估值;如 果估 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公允值进估。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执行。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②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新等行未上市的票,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价(收盘)进行估值;该日无,以最近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价(收盘)进行估值;该日无,以最近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价(收盘)进行估值;该日无,以最近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价(收盘)进行估值;该日无,以最近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价(收盘)进行估值;该日无,以最近 一日 的市价(收盘)估值;最近交易一日 的市价(收盘)估值;最近交易一日 的市价(收盘)估值;最近交易一日 的市价(收盘)估值;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公允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公允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公允值进行估;
③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价(收盘)进行估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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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的收盘价估值;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的收盘价估值;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的收盘价估值;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值进行估;
④ 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非公开发行 的且在时明确一定期限锁股票,按监管机构或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公允价值。
(3)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2)小项规定的方 )小项规定的方 )小项规定的方 )小项规定的方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 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 )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 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如果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确定 公允价值进行估。
(2)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未实行净价的债按估值日收盘减 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利息得到净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债券收 盘价减去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债券收 盘价减去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估值;如果日 无交易,且最近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估值;如果日 无交易,且最近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估值;如果日 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值进行估。
(3)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公允价进,在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4)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以大宗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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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同一债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 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 )在任何情况下 )在任何情况下 )在任何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 6)小项规定的方 )小项规定的方 )小项规定的方 )小项规定的方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但是如果管 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 6)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 )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报流动性收益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报流动性收益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报流动性收益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报流动性收益 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报流动性收益 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托 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托 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8)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办法:
(1)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基金持有的 权证,从确认日起到卖出或行止上市交易权证按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收盘价;没有,且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收盘价;没有,且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收盘价;没有,且 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的收盘价估值;如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价及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3)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证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进行。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 1)-(3)项规定 )项规定 )项规定 的方法 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法。但是如果管理 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法。但是如果管理 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法。但是如果管理 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方法。但是如果管理 人认为按本项第( 人认为按本项第( 1)-(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格估。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进行估值。
4、其他有价证券等资产按国家关规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份额净完成后,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报给基金托管人,按合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报给基金托管人,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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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 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 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 进行复核,基 金托管人无误后签章返回给进行复核,基 金托管人无误后签章返回给金管理人,由基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的定予以公布。月末、 金管理人,由基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的定予以公布。月末、 金管理人,由基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的定予以公布。月末、 年中和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对同时进行。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注册登记机构代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注册登记机构代 销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责任 销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责任 销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责任 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事( 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事( “受损方 ”)按 下述 “差错处理原则 ”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数据传输计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对于因技术原引起的,若同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避免克服,则属可抗力按照下述规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避免克服,则属可抗力按照下述规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避免克服,则属可抗力按照下述规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避免克服,则属可抗力按照下述规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避免克服,则属可抗力按照下述规 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他差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他差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他差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他差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其他差 错,因不可抗力原出现差 的当事人对其他承担赔偿责任但该错,因不可抗力原出现差 的当事人对其他承担赔偿责任但该错,因不可抗力原出现差 的当事人对其他承担赔偿责任但该错取得不当利的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 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 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 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 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 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差错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于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若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若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若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责 任方承担;若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当承担相赔偿责任。差错方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事人进行确 则其应当承担相赔偿责任。差错方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事人进行确 则其应当承担相赔偿责任。差错方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事人进行确 则其应当承担相赔偿责任。差错方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事人进行确 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 负,不间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不第三方;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但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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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责任方仍应对差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全部错责任方仍应对差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全部不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并在 不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并在 不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并在 其支付的 赔偿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其支付的 赔偿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其支付的 赔偿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其支付的 赔偿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人享有要求交权利;如果获得不当的事人已经将此部分返还给受损 方,则权利;如果获得不当的事人已经将此部分返还给受损 方,则权利;如果获得不当的事人已经将此部分返还给受损 方,则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不利返还总和超过实际 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不利返还总和超过实际 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不利返还总和超过实际 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不利返还总和超过实际 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为造成财产 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的利益向理追偿如果因行 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的利益向理追偿如果因行 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的利益向理追偿如果因行 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管 理人应的利益向托追偿。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管 理人应的利益向托追偿。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管 理人应的利益向托追偿。理人和托管 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理人和托管 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理人和托管 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 律规、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自行依据法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 规、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自行依据法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 规、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自行依据法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 规、基金合同或其他定,管理人自行依据法院判决仲裁对受损方 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的当事进行追索并要求其 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的当事进行追索并要求其 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的当事进行追索并要求其 赔偿或补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损失;
(7)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 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确 定差错的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进行评估;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更正和赔 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注册登 记机构交易数由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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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①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 50% ,基金托 ,基金托 管人承担 50% ;
③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经必要的计算和核对,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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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投资者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50%50%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第 4项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还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或暂停接受 项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还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或暂停接受 基金申购赎回请的措施。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托进行 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托进行 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当的净值计算果发送给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当的净值计算果发送给托管人。基金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理 ,由托管人。基金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理 ,由托管人。基金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理 ,由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规的定对净值 信息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舍五入。国家另有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舍五入。国家另有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 、基金管理人或托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 、基金管理人或托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 3)项、债券估值方法的 )项、债券估值方法的 )项、债券估值方法的 第( 7)项、权证估值方法的第( )项、权证估值方法的第( )项、权证估值方法的第( )项、权证估值方法的第( 4)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影响。
(十)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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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部分约定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部分约定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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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 的银行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月;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市场 价格确定,法律规另有时从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年率计提。算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年率计提。算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年率计提。算方法 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 ÷当年天数,本基金管理费率为 1. 20 %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人 向托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人 向托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人 向托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年率计提。算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年率计提。算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年率计提。算方法 如下:
H=E× 年托管费率 ÷当年天数,本基金托管费率为 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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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理人向发送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理人向发送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理人向发送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期顺延。
3、上述 (一)中 3到 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付列入或摊当期基。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 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 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 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 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运作无关事项发生费用等不列入。
(五)基 金管理人和托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率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理和,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理和,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理和,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账户有关费用可以从中列支但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账户有关费用可以从中列支但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账户有关费用可以从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七) 基金税收
基金及合同当事人根据国家法律规的定,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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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节约应 计入收益。
(二)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资产负债表中未与已实现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资产负债表中未与已实现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资产负债表中未与已实现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资产负债表中未与已实现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资产负债表中未与已实现 收益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次,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基准日)可供利润的 30%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按再投 日的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进行金红利或将现按再投 日的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进行金红利或将现按再投 日的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进行金红利或将现按再投 日的基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进行资;若投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红;
场内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为现,投资者不能选择其 场内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为现,投资者不能选择其 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 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期末可供润计算截至)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期末可供润计算截至)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期末可供润计算截至) 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4、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收益分配准日的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定的从其。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法律规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法律规 允许的前提下酌情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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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 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 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 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 配方案中应载明期末可供利润、对象基金收益分 配方案中应载明期末可供利润、对象基金收益分 配方案中应载明期末可供利润、对象配原则、分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支付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托复核后确,金管理人按法律规的定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 、在分配方案公布后 、在分配方案公布后 、在分配方案公布后 (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红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红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红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红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红 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按照理的 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按照理的 指令及时进行分红 资金的划付。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的费。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承担;如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 构有权将该基金 份额持人的现红利按再投日净值转为构有权将该基金 份额持人的现红利按再投日净值转为构有权将该基金 份额持人的现红利按再投日净值转为构有权将该基金 份额持人的现红利按再投日净值转为份额。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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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一)基金的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每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3、本 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分别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及其注册 会计师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 及其他规定事项 进行 审计。会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审计。会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托相互独立。
2、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托 管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 或基金托管人 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 托管人 (或基金管理人 )同意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在指媒 同意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在指媒 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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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和 基金合同约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管 理、托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管 理、托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非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非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定自然非 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准确完整性 、及时性 简明和易得。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 ”)及互联网 互联网 站(以下简称 站(以下简称 “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和非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 息应采用中文。同时外,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 息应采用中文。同时外,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 息应采用中文。同时外,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 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 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 本的内容一致。之间发生歧,以中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 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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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理人在本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理人在本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理人在本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理人在金集中申购期开始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 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托 应当将《合同》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 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 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 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 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合同生效后,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指定网站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指定网站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指定网站 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上;基金 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2)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 大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3)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基金 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作监督等活动 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件,用于向投者提供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合同》生效后,产品资料发重大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指 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点;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的,基金 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集中申购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集中申购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集中申购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3、基金开始申购赎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前 2日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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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净值信息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 ,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和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额累计净值。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3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中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三个月 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提示性公刊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提示性公刊。基金年 。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应当经过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两个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月内,编制完成基金 中期 报告, 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提示性公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 指定报刊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告或者年度报。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超过总20% 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在季度 报告、中期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在季度 报告、中期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在季度 报告、中期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在季度 报告、中期年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在季度 报告、中期年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人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人报告等定期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人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的特风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本基金的特风 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年度报告和期披露组合资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年度报告和期披露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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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及决定的事项 ;
(2) 基金合同 终止 、基金清算 ;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合并;
(4) 更换基金管 理人、托更换基金管 理人、托更换基金管 理人、托更换基金管 理人、托更换基金管 理人、托更换基金管 理人、托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
(5)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6) 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 人变更 ;
(8) 基金募集期延长;
(9) 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管理人的 基金管理人的 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高级管理 人员、基金经和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托管人 专门 基金托管部专门 基金托管部专门 基金托管部负责人 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 最近 12 个月 内变更超过 50% ,基金 管理人、托管人专 门基金托管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 最近 12 个月 内变动超过 30% ;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财产托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 管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政处罚 、刑事;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 托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券,或者从事其他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管理费、托申购赎回等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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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错误达0.5% ;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或重新;
(19) 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 办理 ;
(2 0)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或终止;
(2 1)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2 2)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23)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8、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息 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进行公开澄清并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进行公开澄清并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进行公开澄清并 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上市交易的券所。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应 当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召开时间、议形式审事项程序和表决方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 理、托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 理、托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 理、托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会,管 理、托人对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召集应当人对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召集应当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清算 报告
基金 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财产清算小对进 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财产清算小对进 行清算并作出报告 。基金 财产 清算小组应当将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登载在指定刊上 。
11、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基金合同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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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专门部及 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等法律 法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报刊 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 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基金 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 介披露信息,但是在其他公共媒 介披露信息,但是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基金上市交易 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基金上市交易 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一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 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定。前述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定。前述 自主 披露 如产生信息费用 ,该费用不 ,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及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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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规定及章节约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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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下列涉及到基 金合同内容变更的事项应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并经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变更基金类别;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6)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提高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规要求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 影响,需召开份额持有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9)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管理和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管理和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管理和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经修订的基金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 变更的情形;
(2) 基金合同的变更并不涉及本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化;
(3)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因为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变更,分立合并等原导 致基金合同内容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4)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
(5)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除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 情形的。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或备案, 、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核准或备案,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份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上述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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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而在 6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
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而在 6个月内没有新的基金托管人承接;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 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基金合同终止后,成立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 托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 务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 及中国证监指定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可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 及中国证监指定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可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 及中国证监指定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可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组负责财产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时,由清算小组统一接管财产;
(2)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
(6)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意见书;
(7) 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 公布基金清算报告 ;
(9) 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 算费用是指基金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清 算费用是指基金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算费用由基金清小组优先从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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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 -(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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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规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规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规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规 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规 定或者本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 定或者本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 定或者本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 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份额持有人造 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金财产或者份额持有人造 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发生下列 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有效的法律规中国证监会定作 为或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其权而 造成的损失等。
(二)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给其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 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给其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 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给其他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 担赔偿责任。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基金合同能继 续履行应当担赔偿责任。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基金合同能继 续履行应当担赔偿责任。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基金合同能继 续履行应当担赔偿责任。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基金合同能继 续履行应当续履行。
(三)本基金合同当事一方造成违约后,其他应采取适措施防止损 本基金合同当事一方造成违约后,其他应采取适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不得就要求赔偿。守 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不得就要求赔偿。守 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不得就要求赔偿。守 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不得就要求赔偿。守 约方因 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因当事人之一违约而导致其他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应先于 其他受损方获得赔偿。
(五)由于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者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者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者 损失,基金管理人 和托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损失,基金管理人 和托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损失,基金管理人 和托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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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对于因基金 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有关争议,对于因基金 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有关争议,对于因基金 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有关争议,对于因基金 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有关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决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决 。不愿或者能通过协商、调解决 。不愿或者能通过协商、调解决 。不愿或者能通过协商、调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规则进行。地点为北京市决 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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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律文件。
(一)本基 金合同由《天华证券投资本基 金合同由《天华证券投资金基合同》修订而成。本经 金基合同》修订而成。本经 金基合同》修订而成。本经 基金管理人和托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签字,报中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和托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签字,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自银华天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证券投资基金合 会核准后,自银华天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证券投资基金合 会核准后,自银华天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证券投资基金合 会核准后,自银华天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证券投资基金合 同》自一日起失效。基金合的有期其生之至本财产清算 同》自一日起失效。基金合的有期其生之至本财产清算 同》自一日起失效。基金合的有期其生之至本财产清算 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二)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具等法律约束力。
(三)本基金合同正一式六份,除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两外理人和 本基金合同正一式六份,除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两外理人和 本基金合同正一式六份,除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两外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两份。每均具同等的法律效 力。
(四)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代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代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代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代 销机构和注册登记办公场所查阅。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 销机构和注册登记办公场所查阅。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 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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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其他事项
本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和定 本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和定 协商解决。
基金合同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北京
签订日: 年 月 日
基金合同
(本页无正文)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北京
签订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