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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8月9日日终,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依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16
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
自2024年8月1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
9月4日止。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9月13日刊登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
共计人民币20,549,560.13元,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
登记日为2024年9月13日,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9月18日(具体到账时间以
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