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恒裕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59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 办法》、《中 融恒裕 纯债 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中 融 恒 裕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融恒裕纯债 A 中融恒裕纯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5931 005932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额类别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 额类别 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870 1.0773
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 额类别 可
供分配利 润 (单位 : 人民币
元)
88,715,096.52 18,765.51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 金合同 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下 属基
金份额类别应 分配 金额 (单
位:人民币元)
- -
本次下 属基金 份额 类别分 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 金
份额)
0.4 0.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3 月 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3 月 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 利再投 资的 投资者 ,其现金 红利 将按 2023 年 3 月 8 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实施转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直 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3 月 10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自基金 托管账 户
划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或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