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8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仅限与腾安基金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且已经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等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1 006160 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启航混合A
2 006161 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启航混合C
3 006511 博道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卓远混合A
4 006512 博道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卓远混合C
5 006593 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中证500增强A
6 006594 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中证500增强C
7 007044 博道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沪深300增强A
8 007045 博道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沪深300增强C
9 007126 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A
10 007127 博道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远航混合C
11 007470 博道叁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叁佰智航A
12 007471 博道叁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叁佰智航C
13 007825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志远混合A
14 007826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志远混合C
15 007831 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伍佰智航A
16 007832 博道伍佰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伍佰智航C
17 008208 博道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泰回报混合
18 008318 博道久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久航混合A
19 008319 博道久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久航混合C
20 008467 博道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瑞混合A
21 008468 博道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瑞混合C
22 008793 博道嘉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元混合A
23 008794 博道嘉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元混合C
24 010147 博道嘉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兴一年持有期混合
25 010755 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
26 010967 博道嘉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丰混合A
27 010968 博道嘉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嘉丰混合C
28 010998 博道消费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道消费智航
注:1、同一基金的A、C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2、博道嘉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和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最短持有期限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对应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的指定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具体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时间、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和其他业务规则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告仅对增加腾安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询。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址:https://www.txfund.com/
2、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6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电话:021-80226288
联系人:郭宇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