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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财通弘利纯债债券
016072
2022年11月11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通弘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弘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24年03月06日
1.0343
23,048,909.53
-
0.10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03月12日
2024年03月12日
2024年03月14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4年3月12日除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2024年3月1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3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
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3月14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