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标准
公司在选择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经纪商办理基金产品的证券交易时,
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和评估:
1.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证券公司应信誉与财务状况良好,经营
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制度,能有效保障基
金产品有关敏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证券公司应拥有较完善的交易系统,
能安全、高效地完成证券交易委托。证券交易系统包括支持外接恒生交
易系统,支持正常 A 股股票交易、大宗交易、港股交易、上交所固收平
台、深交所大宗交易和可转债等业务。
3.清算效率:证券公司应拥有较完善的清算系统,能及时、高效地
完成资金的结算交收。
4.风控是否全面有效:证券公司应拥有较完善的风控系统,能够满
足交易监控需要,并与公司保持顺畅的沟通和提供及时的服务。
5.是否可提供研究服务支持及服务质量:公司优先考虑具有一定的
研究支持服务能力并愿意为公司投资研究提供服务支持或第三方服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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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的证券公司。其中,对于可提供研究服务支持的证券公司,其应在某
一/某些行业/领域建立了相应的研究团队,可提供专业的研究服务支持。
(二)选择程序
公司为基金产品选择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的证券公司的,应遵守以下
流程:
1.选择的证券公司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进行
考察和评估;
2.交易部在征求相关投资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选择的证券公
司,填写《证券经纪商选择评分表》,并附对该证券公司的相关考察评估
材料。若拟选择的证券公司可以提供研究服务的,交易部还应同时征求
研究部门意见;
3.经研究部(如涉及提供研究服务的)、该基金产品所涉投资部门同
意,分管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交易部通知运营部,由运营部负责与选定的证券公司签订经纪服
务协议,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应对协议进行合同审核;
5.信息技术部、交易部和运营部完成与证券公司系统对接、参数设
置、交易准备等方面的工作;
6.信息技术部及运营部完成系统设置,并经过测试后,告知各相关
部门正式启用该证券公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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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公司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公司名称
被动股票型基金 其他类型基金
是否与管
理人存在
关联关系
股票交易
成交金额
应支付该证券
公司的股票交
易佣金金额
平均佣
金费率
(‰)
股票交易成交
金额
应支付该证券
公司的股票交
易佣金金额
平均佣
金费率
(‰)
中信证券 21,659,055.39 8,301.06 0.38 755,587,733.81 392,397.8 0.52 否
国投证券 60,577,933.92 27,739.31 0.46 - - - 否
华福证券 12,047,641.18 2,559.96 0.21 183,271,512.76 118,961.49 0.65 否
国泰君安 - - - 671,122,639.55 363,088.66 0.54 否
东方证券 - - - 877,382,764.13 406,347.93 0.46 否
合 计 94,284,630.49 38,600.33 0.41 2,487,364,650.25 1,280,795.88 0.51
注: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和《关于通报 2022 年
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
成对存续证券经纪商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调整。调整后,被动股票型基金的佣金费
率不高于万分之 2.62,其他类型基金的佣金费率不高于万分之 5.24。对于新增证券
经纪商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直接适用前述标准。
2.2024 年,公司被动股票型基金包括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终止)和易米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3.2024 年,其他类型基金包括易米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米研究精选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开鑫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米低碳经济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鑫选品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米远见价值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