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ETF
场内简称 粤港澳大湾区ETF
基金主代码 15998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3年12月25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3年12月25日
暂停申购、赎回的原因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及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赎回日 2023年12月27日
恢复赎回的原因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及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注:①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安排,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6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3年12月27日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②根据2023年11月24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将自2023年1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起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如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将不再复牌且不再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并将自2023年12月28日(最后运作日次日)起,不再办理赎回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3年12月25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大会公告,本基金将自2023年12月26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起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如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将不再复牌且不再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如本次大会议案未获通过,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复牌及恢复申购业务安排。
对于赎回业务,如本次大会议案通过,本基金将以2023年12月27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亦不再办理赎回业务。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