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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519324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19324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519325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7月1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季度受限开放,每年自由开放
基金经理 翁凯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11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受限开放期及自由开放期的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受限开放期及自由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7月11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止
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盛鑫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30%
3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浦银安盛盛鑫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浦银安盛盛鑫C 0.35%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
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不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新
股申购、股票增发、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但本基金可以投资可转债以及可能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
股票。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同时可能因投资可转
债及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股票,造成本基金净值波动率加大的风险。
1.2、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在本基金的运作周期期间,基金份
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1.3、本基金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确认不超过特定比例的净赎回申请,当净赎回申请超过该比例时,
本基金将对赎回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赎回全额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
险。因此,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全额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1.4、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本基金自由
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
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该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