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0 月 26 日
长信先优债券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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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信先优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885
交易代码 0048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8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7,835,369.74 份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在保持基金资产流
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
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
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
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
通过战术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内各类别资产
的优化配置,并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自上
而下分为战略性策略和战术性策略两个层面,结合对各市场上不
同投资品种的具体分析,共同构成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结构。
3、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
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
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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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主要采取自
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基金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基于对上市公司
的品质评估分析、风险因素分析和估值分析,筛选出基本面良好
的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
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其他类型资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下,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参与权证、资产
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140,547.33
2.本期利润 -7,872,562.0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3,527,573.2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40
注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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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25% 0.24% -1.77% 0.24% 1.52% 0.00%
过去六个月 0.98% 0.22% -1.00% 0.30% 1.98% -0.08%
过去一年 0.82% 0.19% -2.60% 0.27% 3.42% -0.08%
过去三年 20.77% 0.24% 7.23% 0.26% 13.54% -0.02%
过去五年 36.30% 0.22% 5.60% 0.28% 30.70%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6.92% 0.22% 6.48% 0.27% 30.44% -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
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程放 长信先优债 2020 年 12 - 9 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具有基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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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长
信利发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
经理
月 31 日 业资格,中国国籍。曾任职于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2020 年 8 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基金经理的日期根据对外披
露的公告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
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
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
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我们的核心策略是“以最大回撤为风险控制目标,参考量化模型适度择时和行业轮动,参考
基本面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 回顾第三季度, 宏观因素再次主导市场, 无论是海外的俄乌冲突升机,
欧洲能源危机,或是美联储再次超预期加息,都一定程度上对权益市场形成影响。但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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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影响市场的诸多宏观因素短期难以再次超预期。我们很难想象 10 年期美债在 4%长时间
运行,从前瞻指标来看,美联储的鹰派加息可能接近尾声。
我们认为权益市场仍以结构性机会为主。我们一方面关注部分细分高景气行业和渗透率仍处
在相对低位的行业,比如军工、国内储能和海风海缆等。此外,逆周期的低估值高分红品种年内
再次成为可以考虑的品种,一方面我们可以找到自上而下的宏观逻辑,另一方面我们参考的量化
模型显示,部分低估值行业当前也具备良好的动量趋势,比如大金融、交运等。
债券部分,纯债收益率整体处在相对低位,短期我们考虑维持中性偏低久期。可转债部分,
在相对明确的趋势确定之前,我们考虑维持中性偏低仓位,相机抉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长信先优债券份额净值为 1.1040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3540 元,
本报告期内长信先优债券净值增长率为-0.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0,141,215.30 7.29
其中:股票 60,141,215.30 7.29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671,428,288.51 81.37
其中:债券 671,428,288.51 81.37
资产支持证券 - -4 贵金属投资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17,235.29 7.2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440,453.95 3.93
8 其他资产 1,146,740.95 0.14
9 合计 825,173,934.0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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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90,400.00 0.14
B 采矿业 11,403,800.00 1.42
C 制造业 24,240,539.30 3.0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2,054,800.00 0.26
E 建筑业 1,711,500.00 0.21
F 批发和零售业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768,006.00 1.34
H 住宿和餐饮业 970,200.00 0.1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576,130.00 0.07
J 金融业 5,673,200.00 0.71
K 房地产业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00,000.00 0.1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2,640.00 0.0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 教育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S 综合 - - 合计 60,141,215.30 7.4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09 上海机场 47,000 2,715,660.00 0.34
2 601225 陕西煤业 115,000 2,618,550.00 0.33
3 601006 大秦铁路 349,800 2,368,146.00 0.29
4 002738 中矿资源 23,000 2,116,000.00 0.26
5 601838 成都银行 120,000 1,963,200.00 0.24
6 601898 中煤能源 180,000 1,915,200.00 0.24
7 600690 海尔智家 70,000 1,733,900.00 0.22
8 600150 中国船舶 70,000 1,585,500.00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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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2142 宁波银行 50,000 1,577,500.00 0.20
10 601001 晋控煤业 90,000 1,572,300.00 0.2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6,135,181.62 3.25
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417,846,777.62 52.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282,962.27 5.01
4 企业债券 84,775,010.48 10.5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131,744.66 1.26
6 中期票据 56,231,216.16 7.0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4,824,982.63 4.33
8 同业存单 - -9 其他 41,483,375.34 5.16
10 合计 671,428,288.51 83.5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228046 22 中信银行 02 700,000 70,204,630.14 8.74
2 2128007 21 华夏银行 01 600,000 62,147,786.30 7.73
3 2128020
21 招商银行小
微债 02
500,000 51,219,252.05 6.37
4 2228014
22 交通银行二
级 01
400,000 41,483,375.34 5.16
5 2128012 21 浦发银行 01 300,000 31,076,761.64 3.8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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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银保监罚决字 〔2022〕 17 号) ,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中信银
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漏报抵押物价
值 EAST 数据;二、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 EAST 数据;四、
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 EAST 数据;五、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六、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七、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八、2018 年行政
处罚问题依然存在。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
币 29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9 号)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华夏银行
监管标准化数据 (EAST) 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一、 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
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五、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六、漏报债券投资
业务 EAST 数据;七、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八、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 EAST 数据;
九、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十、漏报贷款承诺业务 EAST 数据;十一、漏报委托
贷款业务 EAST 数据;十二、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三、EAST 系统分
户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十四、漏报分户账 EAST 数据;十五、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
表错报;十六、EAST 系统《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表错报;十七、EAST 系统《个人信贷
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八、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给予公司罚款 4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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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银保监罚决字 〔2022〕 21 号) ,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招商银
行监管标准化数据 (EAST) 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一、 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二、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四、
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五、未报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六、漏报贷款
承诺业务 EAST 数据;七、漏报委托贷款业务 EAST 数据;八、EAST 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
数据核对不一致;九、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EAST 系统分户账与总
账比对不一致;十一、漏报分户账 EAST 数据;十二、EAST 系统《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
表错报;十三、EAST 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决定
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2〕1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交通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
(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一、漏报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 ; 二、
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五、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六、未报送其他担保类业务 EAST 数据;七、EAST
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八、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
在偏差 ; 九、EAST 系统分户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 ; 十、EAST 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 ; 十一、
EAST 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二、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三、
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十四、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十五、2018 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
在。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罚款 42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25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浦
发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 (EAST) 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一、 漏报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二、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四、漏报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五、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六、漏报公募
基金投资业务 EAST 数据 ; 七、 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 ; 八、 错报跟单信用证业务 EAST
数据;九、错报保函业务 EAST 数据;十、错报贷款承诺业务 EAST 数据;十一、EAST 系统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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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 十二、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 十三、
漏报对公活期存款账户明细 EAST 数据;十四、EAST 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五、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六、EAST 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综上,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 42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银保监罚决字 〔2022〕 22 号) ,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兴业银
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漏报贸易融资
业务 EAST 数据;二、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四、
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五、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六、未报送跟单信
用证业务 EAST 数据 ; 七、漏报贷款承诺业务 EAST 数据 ; 八、未报送委托贷款业务 EAST 数据 ; 九、
EAST 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 ; 十、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
在偏差;十一、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二、漏报分户账 EAST 数
据;十三、EAST 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四、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
报。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 35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
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13 号)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中国银行监
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
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五、漏报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六、未报送权益类投资
业务 EAST 数据;七、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八、未报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九、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 EAST 数据;十、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十一、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 十二、EAST 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
错报;十三、EAST 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四、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
错报 ; 十五、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错报 ; 十六、EAST 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错报 ; 十七、
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十八、2018 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决定对中国银行罚款 48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银保监罚决字﹝2022﹞23 号) , 根据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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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广发银
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一、逾期 90 天以上
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 ; 二、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 ; 三、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四、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五、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六、投资
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七、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八、EAST 系统分户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九、漏报分户账 EAST 数据;十、漏报对公活期存款账
户明细 EAST 数据;十一、未在开户当月向 EAST 系统报送账户信息;十二、EAST 系统《表外授信
业务》表错报;十三、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四、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
漏报;十五、EAST 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十六、EAST 系统《总账会计全科目表》漏报
币种信息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 420 万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经查,国家开发银行监管标准
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一、未报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余额 EAST 数据;二、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三、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四、信贷
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存在偏差;五、未报送债券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六、漏报权益类投资业
务 EAST 数据;七、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 EAST 数据;八、漏报保函业务 EAST 数据;九、EAST 系
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 十、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 ;
十一、漏报分户账 EAST 数据 ; 十二、漏报授信信息 EAST 数据 ; 十三、EAST 系统《表外授信业务》
表错报;十四、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五、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
十六、EAST 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十七、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综上,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国家开发银行罚款 440 万元。
对如上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研究部门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证券进行分析后
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决
策。该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与分析,认为此事件未
对该证券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本基金投资于该证券的投资决策过程符合制度规
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长信先优债券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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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4,981.6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58,895.37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5 应收申购款 22,863.97
6 其他应收款 -7 其他 -8 合计 1,146,740.95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18 G 三峡 EB1 16,569,646.58 2.06
2 113621 彤程转债 1,373,894.29 0.17
3 110075 南航转债 1,348,977.26 0.17
4 113637 华翔转债 1,026,304.88 0.13
5 123025 精测转债 986,412.05 0.12
6 110081 闻泰转债 985,576.44 0.12
7 123101 拓斯转债 882,757.26 0.11
8 123142 申昊转债 842,586.74 0.10
9 128137 洁美转债 731,911.73 0.09
10 110084 贵燃转债 729,316.77 0.09
11 118003 华兴转债 676,836.63 0.08
12 110064 建工转债 338,053.97 0.04
13 127030 盛虹转债 129,199.32 0.02
14 113622 杭叉转债 46,783.06 0.01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78,209,480.4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29,634,7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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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80,008,895.4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7,835,369.7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的
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1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88,447,726.81 0.00 0.00 88,447,726.81 12.15
产品特有风险
1、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增加
变现成本。同时,按照净值计算尾差处理规则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异常上涨或下跌。
2、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条件,导致同期中小投资
者小额赎回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情况。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总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
在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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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