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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相关约定,现将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
方式第二次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
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17:00止,在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
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
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405,017,720.70份,占本基金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34.75%,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召开
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05,017,720.70份
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
金份额的100%,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优享
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
30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15日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次大会召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决议相关事项将在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调整。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
议案及议案的说明,在通过《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调整前的约定运作。自本次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即2021年12月16日起,上述修改
基金合同的议案开始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第二次召开圆信
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
2、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第二次召开圆信
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第二次召开圆信
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