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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
瑞银和旭一年持有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2017
债券
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2017
债券A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07-30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最短持有期
为1年,在最短持有期到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期日(不含该日)前,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
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7-3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宋璐
证券从业日期2012-06-28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
其他
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
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最短
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1年
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不含对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资金流动性的
投资目标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
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
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债券、
股票(包括A股、存托凭证和港股通标的股票等)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
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
优化平衡。
(二)债券投资管理
1、基本价值评估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
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
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
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和信用债投资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
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
许的风险程度。
主要投资策略(三)股票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采用行业配置和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投资。同时,
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等方面的指
标,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适时调整国内A股和香港(港股通
标的股票)两地股票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
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适度参与港股市
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
(四)可转换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着重于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同时
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20%。
(五)可交换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结合对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以及对目标公司的股票价
值的综合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六)国债期货投资管理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
(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
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
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中证港股通
业绩比较基准
综合指数收益率×3%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
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
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45%其他资产
2.51%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13.04%权益投资
84.00%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6.00%4.00%2.00%0.00%-2.00%-4.00%-6.00%-8.0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3.82% -6.72% 0.38%
业绩基准收益率 0.36% -1.33% 0.68%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40%
M≥500万元1000元/笔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请分别计算。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
申购费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的A类基
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4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8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9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
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
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1)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
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
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
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
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计价
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a、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
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
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
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
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
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A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c、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A股市场,可能
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资风
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高的操作风险等。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
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
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
2、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3、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和旭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